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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市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现场会召开
文章字数:726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黄朝梅)4月4日,全市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现场会召开。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坚持“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枫桥式”工作法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担当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水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用好“枫桥式”工作法,健全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说事平台作用,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综合研判、归口办理、联合化解”,切实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要围绕基层民事纠纷和涉重大项目建设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推动“千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企业”活动走深走实,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会议要求,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发挥好平安稳定信息“3+N”研判机制作用,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持续推动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建设。要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市级统筹指导、县级组织实施、镇村强基固本“三级联动”,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要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持续提升调解工作能力水平;要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探索深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不断提高调解质效,努力为服务保障“一都四区”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前,与会人员先后观摩了洛南县社会矛盾化解风险防控智治平台和商州区人民调解、家事法庭等好的经验做法,参观了市检察院未检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