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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枫桥经验”的商洛实践
——我市建立“6535”工作机制,创新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侧记
文章字数:1834
  本报通讯员 肖盛学
  近年来,我市传承弘扬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了“六级体系排查、五大机构主导、三调联动化解、五项机制保障”的新时代“枫桥经验”“6535”商洛模式,有效做好群众工作,为加快打造“一都四区”、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六级体系排查
  坚持以巡查一遍不超过2小时为原则,在村(居)民小组下划分片区(网格)、选聘片长(网格员),健全市、县、镇、村、组、片“六级”体系,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镇办由政法委员牵头,组织镇办干部,每半月动态查一遍;县区由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对镇办和行业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市级由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对县区和市级行业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在全市范围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全链条的矛盾纠纷“排查”格局,确保各类矛盾风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
  五大机构主导
  由政法委及镇(街道)政法委员牵头,综治中心、法院(庭)、检察、公安、司法“五大机构”主导,指导各级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和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院部门以开展诉源治理为抓手,对诉讼至法院(庭)的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对适合调解的,积极引导开展司法调解。检察机关依托12309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多措并举帮助涉案困难群众摆脱实际困难,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公安机关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载体,组织发动基层民警辅警,排查化解矛盾风险隐患,确保不漏掉一个问题、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存一个盲点。司法行政机关健全以县镇村调委会为主导、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鼓励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动员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退伍军人、老模范、老教师等“五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三调联动化解
  出台《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发挥“三调联动”作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强化人民调解,以邻里、山林土地、损害赔偿、宅基地地界、婚姻家庭等五类基层易发民事矛盾纠纷为重点,编制《工作指引》,明确调解流程、规则和法律依据,制作成工作手册,发放给一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并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指导基层工作人员开展调处。人民调解组织对当事人之间通过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依法提起诉讼。强化司法调解,人民法院引导和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民事诉讼案件诉前、诉中调解,建立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确定专人对人民调解协议书及时免费办理司法确认。法院系统通过选任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民事案件审理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项机制保障
  建立平安稳定信息“3+N”研判、矛盾纠纷月分析、重点行业月研判、矛盾纠纷闭环管理、以奖(案)代补等“五项机制”,全力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建立平安稳定信息“3+N”研判机制,每周二由党委政法委、公安、信访3个牵头部门(简称“3”)轮流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和涉稳部门(简称“N”)参与,对梳理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对日报告中发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市研判中心立即分析研判,及时交办相关单位办理。遇紧急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启动研判机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二是建立矛盾纠纷月分析报告机制,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对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据实时动态更新,并从纠纷类型、化解途径、化解情况等方面,对当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进行梳理、研判,形成形势分析报告,指导全市更精准高效地开展工作。三是建立重点行业风险月研判机制,由市委平安办牵头,结合实际,每月组织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行业领域矛盾风险进行联合研判,形成研判报告,指导防控化解重大社会矛盾风险。四是建立矛盾纠纷闭环管理机制,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总、督导、考核等环节入手,形成全领域、全链条的矛盾纠纷化解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五是建立以奖(案)代补机制,坚持“谁调解、奖励谁”和“以案分类、以案奖补”的原则,将“以奖(案)代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奖补政策的实施,激发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6535”模式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大胆创新,涌现出了“1+N+1”多元解纷、“四个一线”化解邻里纠纷、“123”智慧多元化解等一批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在一线、化解在萌芽,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平安不出事,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平安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