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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税务 “六位一体”打造税收治理新局面
本报通讯员 王 涛
文章字数:1609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柞水县税务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基层税费矛盾争议化解,锚定“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管理不错位、征纳更和谐”的目标,扎实开展富有柞水特色的“枫桥式”税务局建设,着力打造“税情收集、税费服务、综合调解、法律救济、权益保护、风险防控”六位一体的基层税费治理新格局,为扮亮“秦岭闺秀 康养柞水”金名片注入了税收治理新“枫”景。
   搭建“1+4+N”调解平台,让争议诉求有地方说
  柞水县税务局按照服务群众“零距离”、化解矛盾“零障碍”、纾困解难“零折扣”、服务对象“零投诉”的原则,在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设立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统筹推进税收普法、争议事项收集识别、争议咨询解决、线上调解4个分中心和各分局税情联络岗建设。打造了温馨和谐的调解阵地,设置了清新醒目的指引标识,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实时反映诉求、及时化解争议,实现矛盾纠纷一门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链条化解,形成了“人人参与调解、处处都能调解”的矛盾争议发现调解格局。
  组建专业调解团队,让税费争议有人解决
  柞水县税务局坚持公职律师“坐诊”、外聘法律顾问“助阵”、系统骨干人才“护航”,组建了一支由1名公职律师、1名外聘法律顾问、14名“三师”人才及业务骨干组成的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团队。按照争议事项内容确定具体调解人员,统筹推进税费争议的咨询、调解、出具意见等工作,切实以“百分之百专业、百分之百耐心、百分之百化解、百分之百满意”守住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矛盾就地化解的底线,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同时,充分发挥“税务管家”团队作用,聚焦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小木耳、大产业”“康养柞水”重要产业集群,为企业提供“点对点”“一企一策”服务,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精准响应企业诉求,做到“企业有诉求,管家先知道”,确保矛盾纠纷就地调处。
  构建“1+5”管理闭环,让争议解决有章可循
  柞水县税务局制定《“枫桥式”税务局创建工作运行机制》,构建“党建引领+排查预警、矛盾分级分类调解、联动联调、事后回访、考核评价”的“1+5”综合调解机制,确保争议调解及时、转办交办顺畅、部门协同有力、化解成效显著。
  坚持党建引领机制。将党建引领贯穿“枫桥式”税务局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建与税收法治建设融合互促。联合辖区部分企业党支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成立“柞水县税企党建联盟”,创新开展“理论联学、资源联享、活动联办、队伍联建、工作联动、实事联抓”主题活动,为进一步拉近税企距离、构建亲清税企关系、推动形成和谐征纳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用好“大数据+大风险”监管机制,与县级各部门签订《税费数据共享协议》,在广泛交换部门数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共享税费“数据池”的作用,对内外部涉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科学研判税情,精准识别潜在争端苗头,及时化解风险隐患。
  健全分类分级调解机制。建立争议纠纷“分类分级清册”,精准确定争议事项类别和复杂程度,将税费争议划分为“简单、一般、复杂”三个等级,实现简单争议现场及时办、一般争议团队协调办、复杂争议联动合力办。
  完善联动联调机制。依托税务部门“垂直管理、扎根地方”的优势,在纵向上,建立“分局+县局+市局”三级联动调解格局;在横向上,立足《柞水县税费保障办法》,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签订《合作联动框架协议》,构建以税务为中心,司法体系、职能部门、社区街办共同参与的“税务+N”协作联动调解格局。
  完善事后回访机制。通过电话、网络、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调解完成事项进行跟踪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并征求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形成管理闭环,推动调解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印发《“枫桥式”税务局建设考评细则》,从党建引领、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征管改革和强化以数治税5个方面设置20项考评指标,并嵌入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倒逼全系统将“枫桥理念”入脑入心、融入工作、融入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