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法院两天执结一起农民工讨薪案
文章字数:620
本报讯 (通讯员 彭家让)5月8日,丹凤县7名农民工将拖欠他们工资的包工头徐某(西安人)带到丹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二天,他们拿到了共计4万多元的工资款。
去年7月,原告樊某、刘某甲等7人在被告徐某承揽的丹凤县某建设工程项目中从事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双方对工资进行结算,但徐某却怠于履行支付义务。7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分别提起诉讼,丹凤法院依法支持了樊某等7人的诉讼请求,但徐某此后仍未按7份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
2023年5月8日,樊某等7人将到丹凤刚下车的徐某带到丹凤法院执行局。
对被执行人徐某,执行法官一方面第一时间对其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以防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后果;另一方面,办案法官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当场立案并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特事特办,快速通过对徐某强制执行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农民工胜诉权益。经反馈,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日,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对接,从情、理、法等方面做被执行人工作,督促其尽快履行其义务。同时,执行法官通过追溯分包给被执行人工程的“上游”某公司,要求该公司及时协助执行拖欠7名农民工工资并给予被执行人延长一天的履行宽限期。
5月9日,被执行人徐某“上游”的某公司将7名农民工工资全部协助履行到位,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进行案款发放,7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工资。
去年7月,原告樊某、刘某甲等7人在被告徐某承揽的丹凤县某建设工程项目中从事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双方对工资进行结算,但徐某却怠于履行支付义务。7人多次催要无果后,分别提起诉讼,丹凤法院依法支持了樊某等7人的诉讼请求,但徐某此后仍未按7份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
2023年5月8日,樊某等7人将到丹凤刚下车的徐某带到丹凤法院执行局。
对被执行人徐某,执行法官一方面第一时间对其采取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以防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后果;另一方面,办案法官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当场立案并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特事特办,快速通过对徐某强制执行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坚决维护农民工胜诉权益。经反馈,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日,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对接,从情、理、法等方面做被执行人工作,督促其尽快履行其义务。同时,执行法官通过追溯分包给被执行人工程的“上游”某公司,要求该公司及时协助执行拖欠7名农民工工资并给予被执行人延长一天的履行宽限期。
5月9日,被执行人徐某“上游”的某公司将7名农民工工资全部协助履行到位,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进行案款发放,7名农民工如愿拿到了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