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出台节俭办节会八条措施
文章字数:1225
本报讯 (记者 李小龙)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6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政府系统节俭办节会八条措施的通知》。
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足实际、量力而行、量入而出、节俭高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办好或参加好各类节会活动。
凡是以市政府名义组织举办、组团参加的各种节会活动,承办单位要提前制定详细的会议组织或组团方案,提交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未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不安排财政专项经费。各县区政府自行组织举办或组团参加的各类节会活动,活动方案(包括费用支出)要提前一周报市政府审核。
凡在异地(商洛行政区域外)组织举办或组团参加的各类节会活动,要坚持精减、高效的原则,非必要不得安排在四星级以上(或同等价格)的高档酒店举办,不得组织无任务或任务不具体、任务可由他人兼职完成的人员参与,不得安排与活动内容关系不密切、宣传推介效果不明显的相关布展、推介、参观等活动,最大限度压减参与人员,压缩节会时间,节约活动经费。严格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报销有关费用,规定范围和标准以外的费用由相关人员自行负担。
凡组织举办的各类节会活动,必须坚持就地取材、节俭办会原则,可抽调人员成立专班组织承办,非必要不聘请第三方公司策划承办。舞台背景以自然风光或喷绘为主,不搭建豪华舞台或电视幕墙。文艺演出以本地剧团、当地演员、地方剧目为主,不邀请明星、网红等商业出演。主持人由本地广播电视台或相关领导同志主持,一般不得外聘专业主持人。活动材料或宣传资料原则上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查阅相应电子文档为主,不得印制高档纸质材料、画册、广告等一次性资料。
凡组织举办或组团参加的各类经贸活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原则,市、县区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推介、宣传等政务活动,企业负责布展、参展和经贸交流等商务活动。坚持市场经济原则,政务活动内容较少或无政务活动的,安排相关企业直接代表政府参加,不能不分主次、大包大揽。
国家和省上主办由商洛承办或组团参加、以市政府名义举办或组团参加、县区政府或市级部门举办的规模在100人以上的节会活动,市政府办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按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组织方案、经费预算等严格审核。经费支出必须先申请、先审核、后支出,不得先支后报。
市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单位或县区)承办或市政府同意部门(单位或县区)自行举办的一般性节会活动,费用原则上由部门(单位或县区)自行解决,市财政不得安排专门经费。
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上述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精神,肆意铺张浪费,没有明显绩效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区政府参照本措施加强对各类节会活动的管理。
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立足实际、量力而行、量入而出、节俭高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办好或参加好各类节会活动。
凡是以市政府名义组织举办、组团参加的各种节会活动,承办单位要提前制定详细的会议组织或组团方案,提交市政府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未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不安排财政专项经费。各县区政府自行组织举办或组团参加的各类节会活动,活动方案(包括费用支出)要提前一周报市政府审核。
凡在异地(商洛行政区域外)组织举办或组团参加的各类节会活动,要坚持精减、高效的原则,非必要不得安排在四星级以上(或同等价格)的高档酒店举办,不得组织无任务或任务不具体、任务可由他人兼职完成的人员参与,不得安排与活动内容关系不密切、宣传推介效果不明显的相关布展、推介、参观等活动,最大限度压减参与人员,压缩节会时间,节约活动经费。严格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报销有关费用,规定范围和标准以外的费用由相关人员自行负担。
凡组织举办的各类节会活动,必须坚持就地取材、节俭办会原则,可抽调人员成立专班组织承办,非必要不聘请第三方公司策划承办。舞台背景以自然风光或喷绘为主,不搭建豪华舞台或电视幕墙。文艺演出以本地剧团、当地演员、地方剧目为主,不邀请明星、网红等商业出演。主持人由本地广播电视台或相关领导同志主持,一般不得外聘专业主持人。活动材料或宣传资料原则上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查阅相应电子文档为主,不得印制高档纸质材料、画册、广告等一次性资料。
凡组织举办或组团参加的各类经贸活动,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原则,市、县区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推介、宣传等政务活动,企业负责布展、参展和经贸交流等商务活动。坚持市场经济原则,政务活动内容较少或无政务活动的,安排相关企业直接代表政府参加,不能不分主次、大包大揽。
国家和省上主办由商洛承办或组团参加、以市政府名义举办或组团参加、县区政府或市级部门举办的规模在100人以上的节会活动,市政府办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按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组织方案、经费预算等严格审核。经费支出必须先申请、先审核、后支出,不得先支后报。
市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单位或县区)承办或市政府同意部门(单位或县区)自行举办的一般性节会活动,费用原则上由部门(单位或县区)自行解决,市财政不得安排专门经费。
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上述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相关规定精神,肆意铺张浪费,没有明显绩效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县区政府参照本措施加强对各类节会活动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