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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建设健康商洛 共享美好生活
——健康商洛建设17项行动解读之四
文章字数:1078
  十一、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开展健康企业示范建设,营造企业健康文化,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组建职业健康指导队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农民工尘肺病患者的救治救助,督促用工单位全面落实工伤保险责任,对无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保障其医疗合法权益。
  十二、残疾预防健康行动
  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推进社区康复,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将残疾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出生缺陷。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开展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性疾病患儿救助。
  十三、重点慢性病防治行动
  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开展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制度。推进全市胸痛、卒中中心建设。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
  2.癌症防治。积极倡导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开展肿瘤登记报告,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各级医疗机构癌症诊疗能力。
  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引导重点人群早防、早诊、早治,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
  4.糖尿病防治。加大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居民关注自身血糖水平,促使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能力,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健康服务水平。
  5.口腔疾病防治。建立健全口腔卫生服务体系,推广口腔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有效提升口腔卫生服务能力。广泛开展口腔健康行为普及和口腔健康管理,开展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开展监测与评价,推进口腔健康工作。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