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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规范村级“小微权力”
文章字数:660
  本报讯 (通讯员 赵 珍)近年来,柞水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关键,不断强化对村(社区)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柞水县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将每项事务名称、政策依据和运行流程进行明确,将每项权力运行流程予以固化说明,共梳理权力事项清单10项43条。逐项编制运行流程图,明确村级权力事项清单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的办理条件、操作程序、公开公示要求等。此外,重点对村民关心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低保申请、村级宅基地申请、“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等进行细化,明确权力运行边界和风险点,有效防范风险。
  柞水县全面推行“三务”公开,统一印制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和公开程序。对群众普遍关心的10项43条清单内容进行公开,保证村民能全程监督和了解村级权力事项的决策议事过程,提升透明度和知晓率。探索推行党员村民点题公开、疑问反馈等制度,回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100多次,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
  村级层面,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发挥勤廉监督员作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乡镇层面,加强对村级事务“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力度,对全县82个行政村的村集体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等进行全面监管。县级层面,试点提级监督,派出专项监督组直插一线,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走访调研,参加组织生活会、“两委”联席会议等方式,强化嵌入监督。此外,把村级事务“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纳入县纪委巡察内容,切实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