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十条措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文章字数:1248
本报讯 (记者 杨 鑫)为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洛南县司法局近日出台《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为洛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精准开展法治督察。深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制度,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社会反映强烈并涉及营商环境的重大法治事件或投诉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强化政府文件审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政府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政府依法决策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前置法律服务。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力维护法治统一。
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地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参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统一、规范、便民原则,在16个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满足企业、群众或其他组织便捷申请行政复议需求。依法受理督办行政机关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如果属实,该行政机关年终法治考核得分为零。
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员、司法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性,及时、优先化解企业在劳资纠纷、征地拆迁、讨薪讨债、投资融资等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优化矫正监督职能。根据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出台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办法,为确因营商需要而经常性跨县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创新实施便捷审批,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解答企业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公布办公电话,24小时全天候接听涉企法律咨询。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百名律师进企业”活动,积极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审查涉企合同、参与项目谈判、健全完善制度、开展法治体检、加强法治宣传、调处矛盾纠纷、积极代理案件等服务。落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和最快办结时限承诺,简化申办公证流程。同时为了方便企业,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在企业员工讨薪、赔偿等方面根据情况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减免企业服务费用。律师为企业代理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在应收费用的基础上降低10%;对在经营方面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在办理公证时可以减收、免收公证费用,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为统领,以法律“九进”为抓手,积极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和法治文化铸魂“三大行动”,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主题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精准开展法治督察。深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点评法治工作制度,强化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社会反映强烈并涉及营商环境的重大法治事件或投诉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强化政府文件审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政府重大建设项目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政府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为政府依法决策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前置法律服务。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力维护法治统一。
深入推行“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地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行政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参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统一、规范、便民原则,在16个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满足企业、群众或其他组织便捷申请行政复议需求。依法受理督办行政机关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行为,如果属实,该行政机关年终法治考核得分为零。
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员、司法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性,及时、优先化解企业在劳资纠纷、征地拆迁、讨薪讨债、投资融资等领域出现的矛盾纠纷,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优化矫正监督职能。根据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出台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办法,为确因营商需要而经常性跨县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创新实施便捷审批,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解答企业法律咨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公布办公电话,24小时全天候接听涉企法律咨询。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开展“百名律师进企业”活动,积极为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审查涉企合同、参与项目谈判、健全完善制度、开展法治体检、加强法治宣传、调处矛盾纠纷、积极代理案件等服务。落实公证证明材料清单制、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和最快办结时限承诺,简化申办公证流程。同时为了方便企业,为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在企业员工讨薪、赔偿等方面根据情况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适当放宽申请条件,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减免企业服务费用。律师为企业代理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在应收费用的基础上降低10%;对在经营方面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在办理公证时可以减收、免收公证费用,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以“八五”普法为统领,以法律“九进”为抓手,积极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和法治文化铸魂“三大行动”,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主题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