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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谨防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陷阱
程毅飞
文章字数:429
  “新客户10天免息”“最高可借20万元”“限时3.6%利率 新 人 专 享 额度”……打开手机短视频,类似的宣传比比皆是,再加之主播的卖力吆喝,吸引了不少“粉丝”。
  随着直播带货日益火热,一些金融机构也顺时而动,顺势跟进,在短视频平台尝试直播“贷”货,客观上讲,不失为营销方式上的一种创新,这种营销既可以帮助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金融机构提升业务效率,还能降低服务成本。但需要指出的是,金融有其特殊性,把贷款、信用卡产品当作普通商品促销“特卖”,风险很高,既不利于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也给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带来隐患。
  对于金融产品网络直播营销这一新鲜事物,监管部门应该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使金融机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其合规营销提供明确保障。同时,还应不断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教育,逐步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监督相关金融机构合规审慎经营,合力惩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面对直播“贷”货,必须保持应有的理性。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提供的金融服务,谨防金融产品网络营销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