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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她力量”助力易地搬迁社区治理
文章字数:965
  本报讯 (通讯员 崔淼 陈阳)近年来,山阳县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娘家人”纽带作用,积极履行引领、联系、服务职能,着力搭建密切联系群众桥梁,用心用情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
  搬迁安置点住进“娘家人”。在成立社区妇联组织的基础上,山阳县整合搬迁社区阵地设施、人力、活动等资源,搭建服务平台,不断延伸工作“手臂”,建成搬迁社区妇女儿童之家9个,每个妇女儿童之家配备1名专职管理员公益性岗位,每月发放500元补贴,将妇联组织的服务和活动延伸到妇女群众生活的最小单元,打通服务基层妇女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巾帼大宣讲”传播“好声音”。持续深化正面宣传和群众性宣传教育,组织“巾帼好声音”宣讲员和各界优秀妇女代表进社区、进学校,线上线下开展“巾帼大宣讲”,宣讲宣传党的最新理论政策、改革发展成果、巾帼先进典型、智慧家庭教育、普法维权知识等。
  铺就妇女就业创业“致富路”。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等活动,开展妇女劳动力技能培训,促进搬迁社区女性素质提升,助力妇女群众就业创业、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扶持创建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开展家政、美容等各类妇女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举办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为社区妇女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咨询服务,动员广大妇女走出家门、积极就业。
  共建文明和谐“幸福家”。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智慧家教”大讲堂进社区活动,传播科学家教理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扎实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最美家庭”培树评选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弘扬好家风,大力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撑好维护妇儿合法权益“保护伞”。深入开展“巾帼维权”关爱行动,常态化开展《民法典》《陕西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宣讲,引导妇女儿童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做好信访接待、心理疏导等维权服务,协调化解妇女家庭矛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搭建关心关爱妇女儿童“连心桥”。扎实开展“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扩大“两癌”筛查和救助覆盖面,救助患“两癌”低收入妇女,积极争取“春蕾女童”“红凤工程”等项目,切实关心关爱妇女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