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集中复核城乡低保对象
文章字数:721
本报讯 (通讯员 李 鑫)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城乡低保救助工作,连日来,镇安县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排查复核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线”。
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以镇(街道)为主体,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镇(街道)分管领导、包村领导、业务干部、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集中研判的方式,逐村、逐户进行。为了提高复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县民政局抽调社会救助中心干部成立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研判。入户核查通过实地查看、邻里访问等方式,对低保申请户的家庭收入、家庭支出、身体、住房及就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与评估,并一一做好记录,在核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核查工作中,核查组密切关注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聚焦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重点人群,确保符合条件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排查脱贫攻坚以来,通过产业、就业、搬迁、教育等一系列帮扶措施,家庭经济状况已经发生明显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对象,做到“应退尽退”。
对本次排查复核中不再符合的低保对象,在按程序进行退出的同时,工作人员也将最新兜底保障政策做了耐心的宣传和解释,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率。在排查复核工作结束以后,指导各镇(街道)建立城乡低保对象定期复核长效机制,对辖区所管理的城乡低保对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集中排查复审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能进能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截至目前,本次城乡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共复核、认定对象1863户4651人,其中保持原救助标准1518户3946人;建议调整保障档次202户393人,新增11户27人,建议退出143户312人。
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以镇(街道)为主体,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镇(街道)分管领导、包村领导、业务干部、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集中研判的方式,逐村、逐户进行。为了提高复核工作的透明度和真实性,县民政局抽调社会救助中心干部成立指导组全程参与指导研判。入户核查通过实地查看、邻里访问等方式,对低保申请户的家庭收入、家庭支出、身体、住房及就业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与评估,并一一做好记录,在核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核查工作中,核查组密切关注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聚焦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重点人群,确保符合条件的易致贫返贫人口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全面排查脱贫攻坚以来,通过产业、就业、搬迁、教育等一系列帮扶措施,家庭经济状况已经发生明显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低保对象,做到“应退尽退”。
对本次排查复核中不再符合的低保对象,在按程序进行退出的同时,工作人员也将最新兜底保障政策做了耐心的宣传和解释,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认同率。在排查复核工作结束以后,指导各镇(街道)建立城乡低保对象定期复核长效机制,对辖区所管理的城乡低保对象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集中排查复审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能进能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截至目前,本次城乡低保对象集中复核工作,共复核、认定对象1863户4651人,其中保持原救助标准1518户3946人;建议调整保障档次202户393人,新增11户27人,建议退出143户3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