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 事项实现“亮码可办”
文章字数:399
  本报讯 (通讯员 杨红星)为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精神,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业务开通“亮码可办”业务。
  自即日起,异地缴存职工在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各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申领“电子码”,以统一的“电子码”形式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完成对缴存人相关信息的核验和使用,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与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3年8月—2024年8月)。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