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文章字数:537
本报讯 (记者 吉文艳)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给广大市民出行创造安全、稳定、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净化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法治化、精细化、人性化、智能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力打造“中国康养之都·文明之城”,商州交警大队即日起至9月30日对市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禁令乱停乱放,不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放、越线停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雨)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的违法行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乱穿、不走斑马线的违法行为;机动车、电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影响行人通行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对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不戴头盔的进行扣留和曝光,须在镇(街道)接受教育后,持相关手续在交警部门处理、领车。对驾驶共享单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处的,将通报运营企业,对驾驶人禁止使用一个月,第二次查处将加入“黑名单”禁止使用六个月。集中整治期间,对不服从管理或有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为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禁令乱停乱放,不按停车泊位指示方向停放、越线停放;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雨)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的违法行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随意乱穿、不走斑马线的违法行为;机动车、电动车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影响行人通行等违法行为。
行动中,对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进行强制报废。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不戴头盔的进行扣留和曝光,须在镇(街道)接受教育后,持相关手续在交警部门处理、领车。对驾驶共享单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被查处的,将通报运营企业,对驾驶人禁止使用一个月,第二次查处将加入“黑名单”禁止使用六个月。集中整治期间,对不服从管理或有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