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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让谣言止于“智”
文章字数:1136
  编辑同志: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话筒”的自媒体时代,利用网络发声已成为普遍社会现象,特别是当前,“万物皆可播,人人皆主播”短视频之风盛行,让网络谣言此起彼伏,屡屡牵动人们的神经。
  网络谣言,泛指通过自媒体、网络论坛、社交软件、短信链接等介质传播的,缺乏事实依据,带有倾向性、攻击性、目的性的文字、声音、视频、图片等。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领域、颠覆传统、离经叛道、花边八卦等内容。
  网络谣言的危害性自不必多言,或煽动公众对立情绪,引起民众恐慌,或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更严重者危及国家安全。从受众角度考量,未成年人因其心智发育不成熟,甄别能力较差,而老年群体因迫切的健康养生需求,往往更易陷入“病急乱投医”的境地,成为听信、传播网络谣言的“重灾区”。
  由于网络谣言的捏造成本低,传播渠道多、速度快、范围广、隐蔽性强,一旦一些危言耸听的讯息形成规模效应,就会如洪水猛兽般误导民众、裹挟舆论,从而引起民众恐慌、社会动荡,甚或危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为普通网民大众,如何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这就要求我们秉承理性客观的态度,提高警惕和识别网络谣言的能力。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判断辨别,即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观察作品是否有署名或标注出处,判断其是否由权威媒体、机构发布,避免被造谣者主观臆测带偏;内容观点的客观性,注意信息是否存在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极端言论、言不对题等噱头表达;浏览页面的健康性,部分平台为“吸睛”“引流”,将暴力、色情、猎奇等类型的图文设置为封面,或页面含有大量广告、小说、信息等不健康链接内容,须提高警惕,审慎点击,避免“吃瓜”,盲目跟风。
  作为社会监管主体,如网信办、平台主管部门等,应加大对散布网络谣言的整治和违规处理力度,常态化开展“清网”等专项行动,及时查处、屏蔽“擦边”信息,发布权威“辟谣”文章,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和民众关切。同时,养老机构、学校等要利用活动、重要节点,针对防范网络谣言、养老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组织形式多元的宣传宣讲,普及专业知识,提升民众防范意识。社会团体、公益组织、新闻媒体要联合策划举办论坛、讲座及实践活动,通过党报党刊,正面发声,汇聚全社会力量,合力构筑防范网络谣言的坚实屏障。
  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亮剑”,运用法律法规、制度机制等,严厉打击、重拳惩治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我国民法典、行政法和刑法均明确规定了对散布网络谣言,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权或者侵犯法人商誉,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分别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谣言起于“谋“者,兴于愚者,止于智者。自媒体时代,网络为我们提供指尖便利的同时,切勿让网络谣言有机可乘,成为贻害民众的“漏网之鱼”。
  读者 任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