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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活力
文章字数:531
  本报讯 (通讯员 徐怀玉)近年来,柞水县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县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制度,对全县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的矛盾纠纷按难易程度给予一定的奖励。2020年以来,全县416名调解员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410件,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80.2万元。
  近日,为进一步调动全县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柞水县司法局结合全县经济发展现状,在广泛征求各级调解组织和各镇(街道)、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柞水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奖励标准,对人民调解员调解的一般纠纷、复杂纠纷、疑难纠纷奖补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件150元、300元、500元,对考核优秀的村(社区)调委会按3个档次进行奖励,分别提高至5000元、3000元、2000元。同时,新《办法》明确了对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考核内容和方式方法,将极大提高人民调解员和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柞水县通过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进一步激发了全县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整体活力。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截至目前,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30件,无矛盾激化、无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