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文章字数:670
为提高市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商洛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程序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联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征集范围
我市征集政府立法项目的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属于地方立法权限亟需通过立法规范的事项。三、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2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一)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紧围绕“一都四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密切关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发展改革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要问题。项目建议应突出我市地方特色和市情实际,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的相关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等。有关国家机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附带法规草案文本或相关调研论证资料。
(三)立法项目建议可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应注明建议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商洛市司法局邮政编码:726000电子邮件:slssfjlfk@163.com联系电话:0914-2982220
传真:0914-2383804
商洛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7日
一、征集对象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商联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政府立法项目建议。
二、立法项目征集范围
我市征集政府立法项目的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属于地方立法权限亟需通过立法规范的事项。三、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8日至2023年12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一)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紧围绕“一都四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密切关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发展改革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要问题。项目建议应突出我市地方特色和市情实际,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立法的相关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者规范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等。有关国家机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附带法规草案文本或相关调研论证资料。
(三)立法项目建议可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应注明建议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民主路1号,商洛市司法局邮政编码:726000电子邮件:slssfjlfk@163.com联系电话:0914-2982220
传真:0914-2383804
商洛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