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
文章字数:1092
本报讯 (通讯员 代绪刚)今年以来,商南县全面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措施,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商南县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健全以党政同责、分级负责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压实村(社区)耕地保护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国土空间规划已确定的新一轮耕地保有量一亩也不能减少,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坚持依法从严,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宣传力度,督促各级田长(网格员)及时上报违法问题线索,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力度。坚持协同推进,构建属地管理、无缝对接、全程一体化保护的工作机制。坚持奖惩并举,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坚决给予奖励,对耕地保护工作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通过实行田长制,全面建立县、镇办、村、组四级耕地保护体系,推动全社会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机制,建立农田有田长、地块有人盯的管理模式,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形成县、镇办、村(社区)、村民小组密切合作、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耕地保护工作全域化、网格化、精细化水平。
商南县在全面落实镇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县、镇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二级田长、三级田长,村级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四级田长,村民小组组长为网格员,依据管辖范围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同时,进一步明确田长设置以及职责分工,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签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夯实任务,将耕地保护田长制列入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县田长制办公室定期组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考核。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成效突出的镇办,争取省市给予资金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针对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发生频率高、田长长期不在岗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不及时上报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形,县田长制办公室对镇办、村、组田长(网格员)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撤销田长(网格员)职务,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与各级田长建立协调联办工作机制,加强巡查检查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同时,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机关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的工作合力。
商南县坚持党政同责,建立健全以党政同责、分级负责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压实村(社区)耕地保护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国土空间规划已确定的新一轮耕地保有量一亩也不能减少,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坚持依法从严,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宣传力度,督促各级田长(网格员)及时上报违法问题线索,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力度。坚持协同推进,构建属地管理、无缝对接、全程一体化保护的工作机制。坚持奖惩并举,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坚决给予奖励,对耕地保护工作不力、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通过实行田长制,全面建立县、镇办、村、组四级耕地保护体系,推动全社会耕地保护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得到有效遏制。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机制,建立农田有田长、地块有人盯的管理模式,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形成县、镇办、村(社区)、村民小组密切合作、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耕地保护工作全域化、网格化、精细化水平。
商南县在全面落实镇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网格,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县、镇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二级田长、三级田长,村级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四级田长,村民小组组长为网格员,依据管辖范围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同时,进一步明确田长设置以及职责分工,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农田网格,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实行各级田长责任制,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签订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落实责任,夯实任务,将耕地保护田长制列入县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县田长制办公室定期组织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考核。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成效突出的镇办,争取省市给予资金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针对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发生频率高、田长长期不在岗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占用耕地违法行为不及时上报造成重大影响等情形,县田长制办公室对镇办、村、组田长(网格员)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撤销田长(网格员)职务,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与各级田长建立协调联办工作机制,加强巡查检查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同时,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机关建立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依法打击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