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调解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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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于红博)11月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矫增兵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扎实做好全市调解工作。要聚焦重点关键,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促进各类调解方式协调联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调解工作的关心支持,把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之中,增加在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考评中的比重。进一步加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做好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探索建立相关基金会,多渠道保障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总结宣传推广基层人民调解中心、个人调解工作室等经验做法,提高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首选率、满意率。扎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风险隐患预防化解、平安建设考核等重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我市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为建设平安商洛、法治商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扎实做好全市调解工作。要聚焦重点关键,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突出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促进各类调解方式协调联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调解工作的关心支持,把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之中,增加在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考评中的比重。进一步加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做好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工作。探索建立相关基金会,多渠道保障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总结宣传推广基层人民调解中心、个人调解工作室等经验做法,提高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首选率、满意率。扎实做好矛盾纠纷调处、风险隐患预防化解、平安建设考核等重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尽快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和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我市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为建设平安商洛、法治商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