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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山阳检察院办理多起“手机口”诈骗案件
文章字数:502
  本报讯 (通讯员 黄 莉)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多起“手机口”诈骗案件。境外犯罪分子通过国内电话冒充金融客服或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让被害人按其提示操作转账,多名被害人被诈骗数十万元。经查,多名未成年人因帮助犯罪分子实施“手机口”诈骗而涉嫌犯罪。
  “手机口”诈骗是一种新型诈骗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两部手机+一条对录线”,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与境外犯罪分子联系,一部手机根据境外犯罪分子的提示拨打国内被害人电话,再通过对录线连接,实现语音中转,让诈骗分子用国内号码与被害人通话,实施电信诈骗。诈骗分子利用“轻松赚钱”“佣金日结”“日赚千元”等虚假广告,招募未成年人帮助犯罪分子收购银行卡、电话卡,连接网络终端、拨打诈骗电话。
  近年来,国家反诈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的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境外犯罪分子为继续攫取非法利益,利用未成年人或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辨别能力差的特点,以高额佣金吸引他们从事“手机口”诈骗。
  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帮助诈骗团伙架设呼转设备、提供通信线路、拨打转接电话以及提供银行卡、手机卡等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广大未成年人及家长要提高警惕,切勿让孩子为了蝇头小利,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