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培训活动
文章字数:995
本报讯 (通讯员 张连续)11月9日至10日,市司法局开展全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活动。各县区司法局分管相关业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工作人员,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级有关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律师,市司法局机关干部等150多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市司法局负责人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落实落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对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推进落实省、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法治商洛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制度建设、能力提升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一都四区”建设、商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并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形成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合力,有效推动行政应诉工作,推进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适时出台《行政应诉办法》,推进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和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措并举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多角度、分层次、全覆盖开展主题宣传,有效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提升群众的参与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在援助案件不同阶段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做到援助案件全程跟踪,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及受援人满意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实效。
本次培训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姬亚平、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彭涛、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徐飞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曹建斌、陕西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主任李志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牛小念等领导、教授和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培训内容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应诉实务、行政复议实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及实务等重点内容,讲解精彩生动,贴合实际,教授了方法技巧。学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很及时,针对性、实用性很强,学到了新知识,开阔了知识视野和工作思路,必将促进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市司法局负责人在讲话中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落实落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对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推进落实省、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法治商洛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制度建设、能力提升方面实现新突破,努力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一都四区”建设、商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保障。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并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形成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合力,有效推动行政应诉工作,推进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要适时出台《行政应诉办法》,推进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和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措并举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多角度、分层次、全覆盖开展主题宣传,有效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提升群众的参与感。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援助案件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在援助案件不同阶段做好案件回访工作,做到援助案件全程跟踪,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及受援人满意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实效。
本次培训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姬亚平、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彭涛、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徐飞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曹建斌、陕西省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委员会主任李志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牛小念等领导、教授和专家学者为学员授课。培训内容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应诉实务、行政复议实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及实务等重点内容,讲解精彩生动,贴合实际,教授了方法技巧。学员一致认为,此次培训很及时,针对性、实用性很强,学到了新知识,开阔了知识视野和工作思路,必将促进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