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政法力量 建设平安商洛
文章字数:2139
平安是和谐的基础,平安是发展的前提,平安是人民的福祉。今年以来,市委政法委采取行之有力、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推动全市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切实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坚持高位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群众而言,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平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商洛离不开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和基础工程,主要领导带头履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召开平安商洛建设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平安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年度《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压紧各级责任,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主责、县区主抓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严格执行《商洛市综治鉴定工作办法》,推动责任落实落地落细落到位。
开展专项整治,治安安全持续向好。“发案少、秩序好、社会和谐、群众满意”是平安建设的不懈追求。在平安创建中,我市始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切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扫黄打非”、禁毒、《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电信诈骗,扎实开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7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部署推进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乱点,强化社会管控,保障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有序,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1—10月,全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4.7%,破案同比上升32%,查处治安案件同比上升5.4%,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2%,破获命案积案4起,在全省率先完成积案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电信诈骗立案数同比下降20.9%,下降幅度位居全省第一。
突出抓早抓小,矛盾化解质效提升。发动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这是“枫桥经验”的关键词。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我市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解决方面亮点频出——深入开展“降低信访量·保障三个年”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推动信访积案有力化解,中央和省交办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8.6%。印发《关于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实施意见》《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实施意见》等,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召开全市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法”现场会、诉源治理现场会,总结推广“六级责任排查、五大机构主导、三级分类调解、五大机制保障”的“6535”工作模式,建立健全“1+N+1”等多元解纷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日常发现、定期排查、分级化解、分析研判、定期回访工作,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2529件,化解12448件,化解率达99.3%,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我市的做法在2023年平安陕西建设工作会议上受到通报肯定。
优化治理布局,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在山阳县召开“党建+网格化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向全市推广“党建+网格化管理”“五治融合”“居民说事”等成熟经验,推动党组织力量前移到一线、下沉到基层,实现党组织联系群众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基层社会治理无盲区。有效推进“红色物业”“智慧安防”等工程,常态化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双管理”机制,引导各类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整合优化社会治理资源,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积极筹备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展见义勇为关怀行动,推荐4名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组织召开见义勇为英模事迹报告会,持续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作用更加凸显。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更加凸显。强化执法司法监督,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我市在中央政法委来陕调研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出台《商洛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聘任3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健全完善多元化监督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各类突出问题35件。部署开展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和“千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企业”活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帮助107名弱势群体依法维权、追回欠薪150万元,司法救助70人118万元。
强化能力建设,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开展平安镇(街道)规范化建设行动,强化平台建设,加大平安宣传,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创新推进检察服务“双进”工作,12309检察服务功能“线上”接入综治“视联网”,“线下”在县、镇综治中心建立工作站、服务点,在人员密集村建立联络点,稳妥办理群众信访1644件。印发《四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机制》《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等相关机制办法,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社会治理平台作用发挥更加充分。高标准建设“雪亮工程”和公安大数据平台,筑牢治安防控的“篱笆”,我市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坚持高位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对群众而言,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平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商洛离不开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坚持把平安建设作为保障工程、民心工程和基础工程,主要领导带头履职,严格落实“第一责任”。召开平安商洛建设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平安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年度《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夯实压紧各级责任,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主责、县区主抓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导向作用,严格执行《商洛市综治鉴定工作办法》,推动责任落实落地落细落到位。
开展专项整治,治安安全持续向好。“发案少、秩序好、社会和谐、群众满意”是平安建设的不懈追求。在平安创建中,我市始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关切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扫黄打非”、禁毒、《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电信诈骗,扎实开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7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部署推进治安打击整治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乱点,强化社会管控,保障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有序,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1—10月,全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4.7%,破案同比上升32%,查处治安案件同比上升5.4%,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12%,破获命案积案4起,在全省率先完成积案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电信诈骗立案数同比下降20.9%,下降幅度位居全省第一。
突出抓早抓小,矛盾化解质效提升。发动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这是“枫桥经验”的关键词。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我市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矛盾纠纷解决方面亮点频出——深入开展“降低信访量·保障三个年”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推动信访积案有力化解,中央和省交办信访积案化解率达98.6%。印发《关于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实施意见》《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实施意见》等,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召开全市镇(街道)“枫桥式工作法”现场会、诉源治理现场会,总结推广“六级责任排查、五大机构主导、三级分类调解、五大机制保障”的“6535”工作模式,建立健全“1+N+1”等多元解纷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日常发现、定期排查、分级化解、分析研判、定期回访工作,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2529件,化解12448件,化解率达99.3%,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我市的做法在2023年平安陕西建设工作会议上受到通报肯定。
优化治理布局,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在山阳县召开“党建+网格化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现场会,向全市推广“党建+网格化管理”“五治融合”“居民说事”等成熟经验,推动党组织力量前移到一线、下沉到基层,实现党组织联系群众全覆盖、服务群众零距离、基层社会治理无盲区。有效推进“红色物业”“智慧安防”等工程,常态化推进“双报到、双服务、双管理”机制,引导各类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整合优化社会治理资源,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积极筹备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开展见义勇为关怀行动,推荐4名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组织召开见义勇为英模事迹报告会,持续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作用更加凸显。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更加凸显。强化执法司法监督,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我市在中央政法委来陕调研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出台《商洛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聘任3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通过健全完善多元化监督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各类突出问题35件。部署开展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和“千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企业”活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和“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帮助107名弱势群体依法维权、追回欠薪150万元,司法救助70人118万元。
强化能力建设,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开展平安镇(街道)规范化建设行动,强化平台建设,加大平安宣传,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创新推进检察服务“双进”工作,12309检察服务功能“线上”接入综治“视联网”,“线下”在县、镇综治中心建立工作站、服务点,在人员密集村建立联络点,稳妥办理群众信访1644件。印发《四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机制》《全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实施方案》等相关机制办法,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社会治理平台作用发挥更加充分。高标准建设“雪亮工程”和公安大数据平台,筑牢治安防控的“篱笆”,我市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