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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部署“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文章字数:1098
  本报讯 (通讯员 曹文宏)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扎实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市委宣传部、市委普法办、市司法局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商洛”为主题,以活动宣传、实体宣传、媒体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宣传活动,压实各活动牵头单位职责,构建立体式宣传格局。
  在活动宣传方面,扎实开展“宪法十进”活动。12月4日上午,由市委普法办牵头,集中开展街面宪法宣传活动。12月5日上午,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在商州区刘湾街道仁和社区开展“宪法进社区”省级示范宣传活动。12月10日前,市委理论讲师团牵头组织,邀请专家学者为市委中心组作专题讲座;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举办市直单位科级干部宪法知识讲座;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举办一场市级“宪法进校园”示范宣传活动;由市国资委(市工信局)牵头组织,集中开展宪法进企业示范宣传活动;由市委网信办牵头,组织网络媒体集中开展“宪法进网络”主题宣传活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集中开展“宪法进军营”活动;由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组织,集中开展“宪法进宗教场所”活动。
  在实体宣传方面,扎实开展宪法进办公场所、交通场所、公共场所、交通工具等宣传活动。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组织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通过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张贴宪法宣传标语,做好流动普法宣传;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及各类市场主体,依托门头LED显示屏、触摸屏等,滚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由市城管局负责,通过公园广场、市政设施等宣传载体,滚动播放宪法内容、宣传标语及公益广告等内容;由市文旅局负责,在各类文化场所、游客集散中心等区域依托各类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宣传栏、广告栏等开展宣传;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扎实做好市行政中心宪法宣传。
  在媒体宣传方面,扎实开展宪法进网络、进电视、进报纸行动。“12·4”期间,商洛广播电视台制作播出1期以宪法为主题的专题节目;商洛日报推出以宪法为主题的报道;商洛新闻网在“学习强国”推送商洛市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报道活动情况。各级各部门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头条号、微博等平台,大力宣传宪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在责任落实方面,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活动牵头单位及时制定并报送了具体活动方案,市委普法办精心遴选了一批宪法宣传标语,提供了宪法宣传挂图下载渠道,压实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确保“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内容、措施、责任、效果“四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