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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文章字数:1251
  本报讯 (通讯员 毕波波)截至12月15日,洛南县抽调县发改、环境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行业执法检查20多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不生产、不经营、不使用政策。
  结合河长制工作,检察组对全县重点流域、水库、公路沿线、饮用水源地等区域开展多轮次的塑料漂浮物拉网式排查,累计清理塑料袋、塑料瓶、塑料盒等垃圾约900公斤,实施常态化巡查、清理,有效控制塑料垃圾进入河库,最大程度避免水质污染。8月份以来,洛南县大力规范废弃塑料回收、利用和处置,多举措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治理。8月30日,洛南县成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洛南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月报送、季通报、年考核”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将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生态环保相关目标责任考核,并将塑料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有力推进工作落实。
  强化宣传教育,凝聚治理共识。结合“秦岭卫士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周”“低碳日”等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全方位开展固废污染防治、节能降碳和“禁限塑”政策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各居民小区和群众居住点面对面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群众做好塑料等垃圾回收。截至11月底,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5次,制作宣传标语100多条,发放宣传单8000多份,出动宣传车60多次。
  聚焦重点领域,狠抓源头减量。在商场、超市、快递点、酒店等公共场所禁止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一次性塑料水杯和塑料餐具等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出台印发《关于餐饮业禁止使用塑料袋套碗和一次性筷子的通告》《餐饮食品安全“七要七不准”管理规范》《洛南县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方案》等,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袋、环保布袋、纸袋等替代品;指导全县寄递企业建立实施统一绿色采购制度,严把采购和收寄关口,大力推广使用绿色快递包装;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全县16家农业物资销售网点持续宣传推广可降解地膜和可回收地膜,在洛源镇、保安镇等地膜玉米、地膜马铃薯种植重点区域,开展化肥废弃包装物及农膜回收利用检查17场次,大力宣传推广加厚地膜应用。截至目前,洛南加厚膜应用率达到98%以上。
  落实分类回收,实现“变废为宝”。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选定华阳新城、文圣名城2个小区及洛南县第五小学和四皓街道柳林社区作为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示范点,积极筹建城关街道大型垃圾分拣中心。持续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保洁人员公益性补贴,在16个镇(街道)配置大垃圾箱1852个、小垃圾箱4884个、垃圾清运车33辆,确保塑料等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转运。积极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成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1家,发展废品回收站点18个,指导企业就近与废品收购站点建立长期固定的合作关系,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实现“变废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