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文章字数:623
本报讯 (通讯员 邢 静)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镇安县环境监测站高效完成监测执法联动,累计开展水质、噪声执法监测22次,获得监测数据72条,为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累计出具监测报告61份,与上年度相比增加20份,完成10个镇办12处土壤采样工作,用实际行动加强辖区内生态环境监管。
镇安县新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顺利完成原有空气站点迁建及监测仪器设备更换,实现城区大气“双站”目标,有序实施空气站、水质站运维监管,加大自动站监测数据关注力度,对异常现象及时预警,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为辖区大气及水污染防治监管提供科学数据支撑,2023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居全市前列。利用电话、微信及上门服务等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耐心解答污染源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变更、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疑惑。加大与林业、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沟通力度,规范各类报表及佐证资料收集整理,并按时完成系统填报。对承担县域质量考核监测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质量监测检查,及时上报检查资料。
县上累计开展内部培训24次、外部培训5次,提升监测人员分析技能,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中,理论知识测试、操作演示、实样测试通过率达100%,盲样考核合格率达96.3%。加大实验室内审与管理评审,通过了市级年度质量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真、准、全”。确定了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生物三大类37个参数扩项目标,并完成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10多项方法验证,为2024年资质能力扩项奠定基础。
镇安县新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座,顺利完成原有空气站点迁建及监测仪器设备更换,实现城区大气“双站”目标,有序实施空气站、水质站运维监管,加大自动站监测数据关注力度,对异常现象及时预警,联合会商分析研判,为辖区大气及水污染防治监管提供科学数据支撑,2023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居全市前列。利用电话、微信及上门服务等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耐心解答污染源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变更、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疑惑。加大与林业、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沟通力度,规范各类报表及佐证资料收集整理,并按时完成系统填报。对承担县域质量考核监测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质量监测检查,及时上报检查资料。
县上累计开展内部培训24次、外部培训5次,提升监测人员分析技能,在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中,理论知识测试、操作演示、实样测试通过率达100%,盲样考核合格率达96.3%。加大实验室内审与管理评审,通过了市级年度质量监督检查,切实保障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真、准、全”。确定了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生物三大类37个参数扩项目标,并完成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10多项方法验证,为2024年资质能力扩项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