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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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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丹自然资告字〔2024〕1号
文章字数:897
  经丹凤县人民政府批准,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9日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9日到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16时00分前,16时00分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竞买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另行提供。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拍卖。
  六、拍卖会时间、地点:拍卖会定于2024年1月31日9时30分在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2023-25地块为“标准地”出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亩均产值不低于700万元/亩、办公及生活区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交与县政府或丹凤县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标准地”承诺书》。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三)缴款单位须与竞买单位为同一单位,不接受其他单位代缴竞买保证金。(四)竞买人须自行到拟出让地块踏勘,不自行踏勘视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五)丹凤县自然资源局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丹凤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丹凤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人:张女士 周女士 联系电话:0914-3376098 3325752
  丹凤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