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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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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起纷争 调解促和谐
文章字数:476
  本报讯 (通讯员 樊巧玲)“要想富,先修路。”修建农村道路对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身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可柞水县营盘镇两河村村民朱某却因此满腹怨气。
  “你们一定得帮帮我,那可是我的命根子,我可咋活啊……”2023年12月14日,朱某怒气冲冲地来到营盘镇调委会,请求协调赔偿其因修路而摔死的一头牛。
  了解基本情况后,镇调委会工作人员于2023年12月15日会同村组调解员一同前往现场勘查,同时走访调查附近的知情村民。据了解,因两河村道路加宽,施工路面深坑,2023年6月10日,朱某的一头牛掉到坑里摔死。期间,朱某多次找施工方要求赔偿,对方均以朱某未履行合理看护义务为由,予以拒绝。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都不肯让步。见状,调解人员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单独做思想工作,就赔偿问题,以乡村振兴、发展生产、便利生活、各自义务等为切入点,释法析理,情、理、法及当地的风俗习惯融合,经过调解人员的耐心细致开导劝说,双方均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同意调解人员提出的调解方案:施工方未履行提醒注意义务,朱某未履行合理看护义务,双方均有过错,施工方适当赔偿朱某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