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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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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旁听庭审 “沉浸式”接受教育
本报通讯员 詹绪敏 杨 绒
文章字数:850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庭审现场是最好的警示教育课堂。为更好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村(社区)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1月9日,洛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及全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共计270多人,走进法庭,现场旁听洛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县监委移送起诉的景村镇上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冯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案庭审实况,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冯某某跟我也算是老熟人,今天现场观看了法院对他的审判,对我触动很大,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我将深刻吸取他的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纪法规,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按制度办事,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带好头、把好关。”走出庭审现场,景村镇八一村党支部书记表示。
  “这是我第一次踏入法庭现场,通过此次旁听庭审,我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必将付出的惨痛代价。纪检监察机关并非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我们要以案为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警,筑牢拒腐防变防线,永葆纯洁本色。”在听完庭审后,一名镇纪委书记深有感触地说。
  这次旁听庭审实况,不仅对村(社区)干部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更是对长期奋战在审查调查工作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业务培训课。
  “原来我们查办案件时调取的证据、引用的法条、查明的事实、做出的定性,在法庭上会受到法官和辩护人员如此严苛的论证。”参与这起案件办理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庭审后感慨道:“这次庭审让我们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程序、证据标准、法律依据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加强法纪学习,把好法纪衔接、法法衔接关口,不断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县纪委监委将坚持用好身边警示教育活教材,不断做深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深化以案释法、以案析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一体推进‘三不腐’,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治理一域,为推进洛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洛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