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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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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爱,所到之处皆阳光
本报通讯员 何 彬
文章字数:1131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能通过无偿献血这个途径去挽救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我感到很荣幸。我将继续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勇担检察干警的社会责任,为建设健康商洛贡献自己的力量。”陈涛说。
  1月9日,商洛市2023年第四季度“商洛好人”发布。洛南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陈涛荣获助人为乐类“商洛好人”称号。
  用善意诠释担当
  好人是一面旗帜,榜样是一份力量。陈涛今年56岁,从检30多年来勤勤恳恳、开拓进取,先后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全省优秀公诉人等。
  在检察事业上勤恳耕耘之外,陈涛也是一名“献血达人”。在无偿献血这条道路上,坚持20年不间断献血,累计献血30多次、1万多毫升。2015、2018、2023年分别被国家卫健委、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授予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和金奖,并且加入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1991年,陈涛被组织分配到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涛在电视上看到关于无偿献血的宣传片,平时就乐于助人的他,得知献血可以救人一命,就果断向本地的献血机构详细了解流程,迈上了献血之路。从2004年开始,从一次200毫升到一次400毫升,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他都会参加献血活动。
  每次单位组织献血活动时,他总是第一时间挺身而出,带动和感染身边更多人参与到献血中来。在献血活动现场,经常可以看到他的身影,引导献血者填表、为献血者端茶递水、为献血者解释相关血液知识和健康常识。陈涛在坚持身体力行献血的同时,还组织带领志愿者团体参加献血。
  用大爱照亮他人
  工作和生活中,陈涛积极发扬“助人为乐”精神。长期以来,无论是办事群众,还是案件当事人,他都积极主动询问了解诉求,结合实际与法律法规秉公办案,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对于来办事行动不便的群众,他热心协助准备办事所需资料。遇到同事需要帮助时,他总是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同事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2010年冬天的一个下午,陈涛在回老家的路上遇见一位在雪地里摇摇晃晃的醉酒老人,衣服上沾满了雪和泥,本该赶回家接女儿到城里检查身体的陈涛想到老人寒冬醉酒可能危及生命,就立即上前搀扶,将意识模糊的老人送进村委会院子,陪同村干部了解情况,联系其家属,等到其家人来后才离开。
  从参加工作至今,陈涛始终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疫情期间带头无偿献血2000毫升;发生疫情和洪灾后,主动捐款近千元;助力脱贫攻坚,持续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定期走访慰问脱贫户,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同时积极参与洛南曙光救援队的义工活动,为社会无私奉献爱心。
  心中有爱,所到之处皆阳光!在陈涛看来,助人为乐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和生活日常。他说:“我将在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