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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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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公布3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文章字数:415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重立)为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全力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1月24日,洛南县公安局公布了2023年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中的3起典型案例。
  2023年6月,郝某某以讨薪为名,冒充某公司副总,从网上订制横幅等道具,赤裸上身,录制夸大事实的短视频,为了上热搜、涨粉、蹭流量,多次付费从某平台购买流量,经多方劝阻仍不悔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郝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2023年7月,杨某在某平台上录制短视频发布谣言,捏造“某县某地来了人贩子”的虚假信息,引起社会恐慌。洛南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及时受理此案,杨某涉嫌“网络造谣”被行政拘留七日。2023年8月,张某因生活不顺,为发泄私愤,在某平台上虚构事实,撰文侮辱谩骂攻击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互联网络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对于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