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促“三不” 溯源解纷争
文章字数:1573
镇安县茅坪回族镇村民张某、吴某两人本为夫妻关系且婚前都是本村同组人,两人于2015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自2016年以来,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并开始分居。2017年初,男女双方因彩礼金额及不配合出庭应诉发生辱骂甚至互殴行为,当地派出所多次出警。
2023年12月26日,由茅坪回族镇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司法、公安、法庭、民政、村“两委”、乡贤多次到双方家里运用“三变”工作法耐心开展协调。最终,双方同意由女方退还男方1万元彩礼并协议离婚。至此,这一起历时6年的离婚家庭纠纷得以化解。
茅坪回族镇地处陕、鄂两省三县接合部,是陕西三个少数民族镇中少数民族占比最高、人口最多的镇。由于群众生活习性不同、地处两省三县交界、政策差异多样等因素,造成群众诉求多元,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2023年以来,镇上“变单打独斗为多元共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沉、变一办了之为闭环管理”的“三变”矛盾解纠工作法,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多起,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
变单打独斗为多元共治,做到矛盾不上交。聚集整合多方资源,由镇综治中心统筹整合,建立由公安、法庭、司法、信访、民政、农业、林业等办(站、所)相互配合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机构。针对争议较大、纠纷较复杂、村调委会不能及时化解需联合调处的,根据纠纷类型及涉及的部门,由综治中心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全程参与调解,有效减少了部门之间推诿,解决了群众找人难的问题,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8名调解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5名以上调解员,全镇共配备52名人民调解委员,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沉,做到平安不出事。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沉”,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各村(社区)每月开展1次矛盾纠纷大排查,重点对农田、山林、宅基地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常态化开展排查,及时掌握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线索;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重点敏感时期进行全天候排查,实行24小时信访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案逐人逐项建档立账,分类分级交办处理,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化德法融合,借助法律顾问优势,深入各村通过法律咨询、送法进村入户、举行普法讲座,突出抓牢“法律明白人”引领作用,加强村(社区)干部、组长片长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普及婚姻家庭、治安管理、土地流转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同时,组织辖区能人、乡贤和派出所、法庭等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5人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23年,培育“法律明白人”43人,镇、村累计开展排查84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83件,全镇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有力维护了全镇和谐稳定。
变一办了之为闭环管理,做到服务不缺位。依托镇综治中心平台,高标准规划打造“一站式”调解中心,持续优化调解流程,规范运行机制,构建“预防+调解+提升”全周期服务体系,对已经办结的信访案件,不定期组织干部回访,实行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处置、督办、评价”闭环管理,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充分借鉴“枫桥经验”,预防在早、化解在小,已解决的问题做好回访、归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全镇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信访服务规范、文明接待公约、矛盾纠纷排查、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领导包案及其接待日等矛盾纠纷工作制度,促进了矛盾纠纷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镇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四下基层”活动,共开展走访80多次,下沉干部20多名,走访群众150多名,化解矛盾纠纷83件。目前,茅坪回族镇回访各类纠纷83起,满意度达100%以上。
全镇“三变”矛盾解纠工作步入良好态势,受到回汉群众的认可和好评,进一步筑牢了民族团结稳定的基石,为巩固“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提供了“茅坪样板”。
2023年12月26日,由茅坪回族镇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司法、公安、法庭、民政、村“两委”、乡贤多次到双方家里运用“三变”工作法耐心开展协调。最终,双方同意由女方退还男方1万元彩礼并协议离婚。至此,这一起历时6年的离婚家庭纠纷得以化解。
茅坪回族镇地处陕、鄂两省三县接合部,是陕西三个少数民族镇中少数民族占比最高、人口最多的镇。由于群众生活习性不同、地处两省三县交界、政策差异多样等因素,造成群众诉求多元,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2023年以来,镇上“变单打独斗为多元共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沉、变一办了之为闭环管理”的“三变”矛盾解纠工作法,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多起,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
变单打独斗为多元共治,做到矛盾不上交。聚集整合多方资源,由镇综治中心统筹整合,建立由公安、法庭、司法、信访、民政、农业、林业等办(站、所)相互配合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机构。针对争议较大、纠纷较复杂、村调委会不能及时化解需联合调处的,根据纠纷类型及涉及的部门,由综治中心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全程参与调解,有效减少了部门之间推诿,解决了群众找人难的问题,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8名调解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5名以上调解员,全镇共配备52名人民调解委员,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沉,做到平安不出事。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沉”,由镇综治中心牵头,各村(社区)每月开展1次矛盾纠纷大排查,重点对农田、山林、宅基地等矛盾易发多发领域常态化开展排查,及时掌握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线索;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重点敏感时期进行全天候排查,实行24小时信访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逐案逐人逐项建档立账,分类分级交办处理,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化德法融合,借助法律顾问优势,深入各村通过法律咨询、送法进村入户、举行普法讲座,突出抓牢“法律明白人”引领作用,加强村(社区)干部、组长片长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普及婚姻家庭、治安管理、土地流转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矛盾纠纷调解能力。同时,组织辖区能人、乡贤和派出所、法庭等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5人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23年,培育“法律明白人”43人,镇、村累计开展排查84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83件,全镇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民转刑”案件,有力维护了全镇和谐稳定。
变一办了之为闭环管理,做到服务不缺位。依托镇综治中心平台,高标准规划打造“一站式”调解中心,持续优化调解流程,规范运行机制,构建“预防+调解+提升”全周期服务体系,对已经办结的信访案件,不定期组织干部回访,实行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处置、督办、评价”闭环管理,真正做到“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充分借鉴“枫桥经验”,预防在早、化解在小,已解决的问题做好回访、归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在全镇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信访服务规范、文明接待公约、矛盾纠纷排查、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领导包案及其接待日等矛盾纠纷工作制度,促进了矛盾纠纷制度化、规范化。2023年,镇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四下基层”活动,共开展走访80多次,下沉干部20多名,走访群众150多名,化解矛盾纠纷83件。目前,茅坪回族镇回访各类纠纷83起,满意度达100%以上。
全镇“三变”矛盾解纠工作步入良好态势,受到回汉群众的认可和好评,进一步筑牢了民族团结稳定的基石,为巩固“陕西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提供了“茅坪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