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公告
文章字数:1166
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社会团体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定规范》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商洛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围绕我市“一都四区”发展目标,结合打造中国康养之都工作实际,现就公开征集2024年度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生态循环种养殖、智慧农业、乡村振兴、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态资源改善、数字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治理、农村文化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
(二)服务业领域。包括商贸旅游、家政服务、城乡社区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全民健身、教育培训、公共文化、电子商务、检测认证服务、绿色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服务、数据处理、网络安全、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体育旅游、其他创新模式等方面标准。
(三)社会治理领域。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机关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服务、营商环境、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标准。
二、不予立项范围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三)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
(四)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
(五)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六)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七)仅限于所在区县行政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的;
(八)申报项目主导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九)未形成一定的申报标准草案的或标准草案创新性不强的;
(十)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由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对应位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报送公函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与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经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对应位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及公函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1份。
(三)本次项目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公函、地方标准草案和《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附送电子版(Word文档)。
《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可在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shangluo.gov.cn/)中下载。
联系人:张俊峰 陈疆慧电 话:0914-2993116电子邮箱:591736857@qq.com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制定规范》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商洛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围绕我市“一都四区”发展目标,结合打造中国康养之都工作实际,现就公开征集2024年度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农业农村领域。包括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业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生态循环种养殖、智慧农业、乡村振兴、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态资源改善、数字乡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治理、农村文化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
(二)服务业领域。包括商贸旅游、家政服务、城乡社区服务、托育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全民健身、教育培训、公共文化、电子商务、检测认证服务、绿色金融、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服务、数据处理、网络安全、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体育旅游、其他创新模式等方面标准。
(三)社会治理领域。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机关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服务、营商环境、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标准。
二、不予立项范围
(一)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二)技术要求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
(三)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以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标准的;
(四)利用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
(五)关键技术要求未得到充分验证和广泛推广的;
(六)国家、行业或地方已有类似标准,且申报材料中未阐明异同点,必要性不充分或刻意回避问题的;
(七)仅限于所在区县行政区域有特殊技术需要的;
(八)申报项目主导单位承担的地方标准制修订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的;
(九)未形成一定的申报标准草案的或标准草案创新性不强的;
(十)其他不符合立项要求的。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牵头申报的项目,由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对应位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报送公函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与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汇报沟通,经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对应位置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及公函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向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1份。
(三)本次项目征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公函、地方标准草案和《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一并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附送电子版(Word文档)。
《商洛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可在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shangluo.gov.cn/)中下载。
联系人:张俊峰 陈疆慧电 话:0914-2993116电子邮箱:591736857@qq.com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