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文章字数:934
本报讯 (记者 余 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近日,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市“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对今年全市法治宣传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
《方案》指出,法治宣传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压实各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及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法治环境。
《方案》指出,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内容是:1月为“维护稳定促和谐”主题宣传月,2月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月,3月为“合法权益保障”主题宣传月,4月为“维护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月,5月为“民法典和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月,6月为“资源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月,7月为“党内法规学习”主题宣传月,8月为“军人权益保障”主题宣传月,9月为“法治护苗成长”主题宣传月,10月为“平安法治建设”主题宣传月,11月为“法治乡村建设”主题宣传月,12月为“全民学宪法”主题宣传月。
《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重大节假日、纪念日、主题宣传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通过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会前学法、定期讲法、以案释法、法治培训、全员考法、法律竞赛、法治创建、法律顾问、全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各月主题,突出行业特点、重点环节,选好形式载体,提升宣传实效。要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协调联系,强化法治文明宣传阵地建设,依托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设置法治专栏,营造浓厚的主题宣传氛围。市委普法办将对各单位“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严格督查,并纳入单位涉及普法内容的考核事项,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方案》指出,法治宣传活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压实各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面向社会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及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法治环境。
《方案》指出,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内容是:1月为“维护稳定促和谐”主题宣传月,2月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月,3月为“合法权益保障”主题宣传月,4月为“维护国家安全”主题宣传月,5月为“民法典和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月,6月为“资源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月,7月为“党内法规学习”主题宣传月,8月为“军人权益保障”主题宣传月,9月为“法治护苗成长”主题宣传月,10月为“平安法治建设”主题宣传月,11月为“法治乡村建设”主题宣传月,12月为“全民学宪法”主题宣传月。
《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重大节假日、纪念日、主题宣传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等时间节点,通过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会前学法、定期讲法、以案释法、法治培训、全员考法、法律竞赛、法治创建、法律顾问、全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各月主题,突出行业特点、重点环节,选好形式载体,提升宣传实效。要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协调联系,强化法治文明宣传阵地建设,依托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设置法治专栏,营造浓厚的主题宣传氛围。市委普法办将对各单位“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严格督查,并纳入单位涉及普法内容的考核事项,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