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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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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文章字数:791
  本报讯 (通讯员 胡庆斌 罗 霞)近年来,镇安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有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镇安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2021年以来,共计投入财政资金33.38亿元。其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13亿元、行业专项资金15.11亿元、苏陕协作资金4.08亿元、其他资金2.06亿元,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三农”领域,形成多元投入保障机制。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7343.3万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723.2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8万元,稳定种粮农民收益,调动农民积极性。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1.79亿元,总建设规模12.2万亩。完善“一事一议”项目申报审核机制,投入2790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527万元,增强农业产业抵御风险能力,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县财政局与乡村振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每年开展衔接资金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每季度指导部门和镇办衔接资金绩效动态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全面整改提升,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确保衔接资金安全使用。
  县上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在资金安排上,严把资金使用方向关,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负面清单”,按照村申报、镇办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精准使用衔接资金,精准安排资金使用,衔接资金产业占比逐年提高。在绩效管理上,按照“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要求,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细化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落实部门工作职责,规范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和运行监控,突出部门自评、自评抽查和财政评价,不断加强资金绩效管理,镇安县连续六年被评为衔接资金绩效评价A类县,共获绩效评价奖励资金3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