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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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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个“红手印”按出文明新风
本报通讯员 赵晓翔 冯江慧
文章字数:677
  “我赞成!”“我同意!”“我愿带头遵守!”
  3月15日,位于秦岭深处的洛南县洛源镇五龙村,阴沉的天空飘着零星雨滴。
  五龙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内,由老党员、老干部、乡贤能人组成的群众代表,正在集中讨论修订的《村规民约》及“四种陋习”治理标准及流程,43名群众代表在承诺书上按下鲜红的手印。
  刚按完手印的村民李玉周说:“村上修订的村规民约很符合实际,通过‘四种陋习’整治一定能减轻群众负担、减少铺张浪费,我要自觉遵守各项标准,为广大群众带好头、做好表率!”
  “‘四种陋习’治理很符合群众意愿,作为一名老党员、老支书、老干部,同时还是村上红白喜事的主事总管,我将积极发挥作用,带头落实各项标准,做到群众过事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评议,积极引领全村文明新风。”老党员马振荣说。
  今年以来,洛源镇五龙村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有效治理村里存在的厚葬薄养、天价彩礼、随礼泛滥、建房攀比等陈规陋习,在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修订形成《村规民约》及“四种陋习”治理标准及流程,经“两委”会成员反复讨论、村民集中讨论审议通过,《村规民约》共10条,内容涵盖遵纪守法、孝老爱亲、村风民俗等多个方面,内容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从方方面面规范着村民的日常行为和言谈举止,使村里移风易俗推进有据可依、有规可循。
  洛源镇党委副书记贾海洋说:“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修订讨论会,让群众在制订《村规民约》中‘唱主角’,号召群众自觉按下‘红手印’。下一步,我们将这一做法在全镇推广实施,让《村规民约》变成约束村民不文明行为的‘金标尺’,推动形成‘我制订、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