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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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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T恤
朱 鹰
文章字数:863
  男人喜欢用隆起的肱二头肌来展示雄壮伟岸,女人喜欢用纤细的腰身来展示婀娜柔美。春分刚过,人们的热情像气温一样升了起来。裤子掩饰了灵性,长袖压抑了萌动。衣服要穿薄的,短的,露的;眼睛爱看透的,肉的,靓的。在这个热衷于显摆的春天,我鼓起勇气在洗澡间搓泡了大半天,一如往年那样穿起了T恤。穿T恤不是因为怕热,而是因为穿T恤的时候,胸膛恰好是一个肉色的窗口,一颗不加掩饰的红心轰隆轰隆地跳着,没有羁绊,没有束缚。
  喜欢T恤已经很长时间了,就连我也说不清是啥时候爱上的它。穿着T恤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后来上班,结婚,当爸爸,好像每年春分过后我都会莫名其妙地买尽可能多的T恤。随着年龄增长,T恤的样式在变,尺码在变,风格颜色也在变。变一次年龄就长大一岁;变一次,身边的人就换上一拨儿;变一次,就会有不一样的境遇。我的T恤,上面印过为爱走天涯,印过谢谢你的爱1999,印过成龙、李连杰、刘德华,也印过乔丹、姚明、科比。但今年,我想买件印着娃哈哈的T恤。
  多年来,我一直钟爱着T恤。买T恤这件事,我完全是在按我的喜好去选购。穿着浅色的立领T恤,拾掇得干净利索招摇过市;穿着圆领的纯白T恤,配着黑色裤子装纯扮嫩当显眼包;穿着黑色的T恤,背着几乎不会弹的吉他穿梭在东门口的路口巷道。穿着T恤的时候,感觉自己又一次满血复活。
  我喜欢T恤的简约,明朗,不遮掩。生活是热闹的,有时候是闹哄哄的,穿着T恤走过人群,有人眼羡,有人无视,也有人鄙仄。眼羡的人大概是想着大腹便便的年岁还能有穿T恤配牛仔裤小白鞋的“胆量”,真好;无视的人大概是觉得光怪陆离的光影里根本无需在意无关自己的平淡无奇,真好;鄙仄的人觉得我那露出的黝黑肌肤根本敌不过女人们穿着肉色丝袜的美腿,也好。生活本来就是复式多彩的,我穿T恤,无意争奇斗艳,无意搞怪吸睛,更无意去冒充现眼包。一季生活就是一段心路历程,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哑然失色是生命的常态,柳暗花明亦是常态,春天里,不忘初心携梦前行更是新常态。
  春深不语,繁花竞艳。也许,在突然燥热的天气里守住一份执着与热爱也算是一种难得的坚持与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