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为民 “行”则必达
文章字数:2272
本报通讯员 任丹江 查海英
“商洛整体位于秦岭腹地,辖区群众居住分散,考虑到办案和执行成本较高的现状,我们迅速调整执行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以‘如我在执’意识,坚决不让裁判变‘白纸’,切实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走好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守住司法公信力的‘最后一道关口’。”4月12日,陕西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商洛中院执行局局长雷勇在交流发言中如是介绍。
2023年以来,商洛两级法院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作为攻坚重点,同步执行其他案件,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375件,执结11203件,结案率98.49%,申请执行标的41.77亿元,执行到位24.22亿元,执行质效和综合管理指标总体排名全省法院第一,让执行工作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
速度:多维协作、打通堵点
“叮铃铃……”2023年12月的一天,傍晚临近下班,山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
“您好,我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艾尼扎提警官。我们已成功扣押贵院委托布控、扣押的一台车辆,希望尽快来办理移交手续。”
扣上电话,执行干警聂东的思绪回到了3个多月前……
案件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付款纠纷,被执行人系外省人员,山阳法院判决其支付申请人工程款170多万元后,被执行人长期活动于外地,拒不配合执行,案件先后2次恢复执行,均未执行到有价值的财产。2023年9月,经法院多方排查,得知被执行人购买了一辆价值超百万元的越野车,但该车辆长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驶,无法扣押,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再次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果断出击,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多地市交警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布控、扣押涉案车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并存2套管理体系,该车辆穿梭于地方政府辖区和建设兵团辖区,难以及时控制。经两地法院、公安多次沟通,联动配合,喀什地区疏勒县交警在执勤期间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随即山阳法院干警奔赴外地,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和托运事宜,为后续兑付欠款扫清障碍。
“许多案件涉及利益群体多,当事人分散,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确难以执结。”有着多年执行工作经验的商洛中院执一庭庭长姜淑成说。为打通部分案件执行信息壁垒,商洛两级法院积极凝聚各方合力,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形成协同联动的攻坚合力。2023年以来,协调召开全市解决执行难府院联动工作推进会,与公积金管理、不动产登记、交警、银行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设立“涉案车辆网上查解封工作站”,累计办理不动产查控业务3765件次、车辆查解封业务78笔。与此同时,汇聚镇(街道)、村(社区)及片区民警、综治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引导基层群体参与查人找物、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促进执行和解等,目前法院执结的超50%案件有基层力量参与。
力度:春雷滚滚、重拳出击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了我们的‘血汗钱’,感谢法院!”4月2日,7名农民工来到商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从工作人员处领取了各自被拖欠的工资,共计8万元。
何某等7人曾于王某经营的企业打工,后因经营不善,该企业倒闭,但被拖欠的工资长期未付,何某等人索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立即多方联系王某到场,但均未果。4月初,得到王某现身的消息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其发出预拘留警告,说明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后果,王某承诺尽快筹集齐资金。此后,办案法官又反复与王某沟通,跟进、督促筹款,最终让剩余工资兑付到位。这是今年2月以来,商南法院部署开展“2024春剑·法护民生”执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个生动缩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商洛两级法院坚持常态化执行与专项行动相结合,聚焦涉民生案件、小标的案件,在全市部署开展“秦岭风暴”“洛州春雷”等执行专项行动24场次,利用曝光一批、悬赏一批、惩戒一批、拘留一批、公布一批、震慑一批“六个一”举措,打击各类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严重失信行为。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6713件,执行到位金额8.24亿元,达成执行和解1562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96人次,限制高消费2890人,拘留144人,带动1429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清偿。
温度:如我在执、春风化雨
“不是我不还钱,因为冬季草料缺乏,牛掉膘厉害,如果现在出售,我的损失会更大。眼下开春了,草料充盈,到夏季肉牛膘肥体壮时,我卖个好价钱一定把账还了。”3月18日,见到上门来的洛南县人民法院法官时,当事人杨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杨某曾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某银行借款5万元,后未能按期还款被起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查控未发现杨某名下可有供执行财产。于是,法官又找到杨某住处,发现其饲养着10多头肉牛,便商谈可否变卖后偿付借款。但杨某表示,肉牛饲养周期长、难度大,当前还不是出售的有利时机。为显示诚意,杨某向执行法官作出书面保证,承诺7月份将肉牛出售后,积极偿还全部欠款。考虑到杨某的实际情况,法官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一番入情入理的劝说后,对方表示理解,案件遂暂缓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容易,但怎样让当事人拿到手的一纸文书变“真金白银”、解燃眉之急的同时,权衡好各方利益,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则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和能力。目前,商洛两级法院共执结小标的案6779件,执行到位率77.91%,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足感持续提升。
“小标的案件多发生在近邻、亲戚、朋友、熟人间,下一步,商洛两级法院一方面将坚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秉持善意文明理念,将法、理、情贯穿全执行过程,通过建立预惩罚、执前督促履行机制,善用‘活封活扣’等手段,推进执源治理,对被执行人展开思想疏导,以案说法,促使主动履责,推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说。
“商洛整体位于秦岭腹地,辖区群众居住分散,考虑到办案和执行成本较高的现状,我们迅速调整执行思路,明确工作重点,以‘如我在执’意识,坚决不让裁判变‘白纸’,切实筑牢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走好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守住司法公信力的‘最后一道关口’。”4月12日,陕西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商洛中院执行局局长雷勇在交流发言中如是介绍。
2023年以来,商洛两级法院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作为攻坚重点,同步执行其他案件,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1375件,执结11203件,结案率98.49%,申请执行标的41.77亿元,执行到位24.22亿元,执行质效和综合管理指标总体排名全省法院第一,让执行工作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
速度:多维协作、打通堵点
“叮铃铃……”2023年12月的一天,傍晚临近下班,山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
“您好,我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艾尼扎提警官。我们已成功扣押贵院委托布控、扣押的一台车辆,希望尽快来办理移交手续。”
扣上电话,执行干警聂东的思绪回到了3个多月前……
案件是一起建设工程合同付款纠纷,被执行人系外省人员,山阳法院判决其支付申请人工程款170多万元后,被执行人长期活动于外地,拒不配合执行,案件先后2次恢复执行,均未执行到有价值的财产。2023年9月,经法院多方排查,得知被执行人购买了一辆价值超百万元的越野车,但该车辆长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驶,无法扣押,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再次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果断出击,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多地市交警部门沟通协调,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布控、扣押涉案车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并存2套管理体系,该车辆穿梭于地方政府辖区和建设兵团辖区,难以及时控制。经两地法院、公安多次沟通,联动配合,喀什地区疏勒县交警在执勤期间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随即山阳法院干警奔赴外地,办理车辆移交手续和托运事宜,为后续兑付欠款扫清障碍。
“许多案件涉及利益群体多,当事人分散,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的确难以执结。”有着多年执行工作经验的商洛中院执一庭庭长姜淑成说。为打通部分案件执行信息壁垒,商洛两级法院积极凝聚各方合力,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形成协同联动的攻坚合力。2023年以来,协调召开全市解决执行难府院联动工作推进会,与公积金管理、不动产登记、交警、银行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执行联动机制,设立“涉案车辆网上查解封工作站”,累计办理不动产查控业务3765件次、车辆查解封业务78笔。与此同时,汇聚镇(街道)、村(社区)及片区民警、综治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引导基层群体参与查人找物、做当事人思想工作、促进执行和解等,目前法院执结的超50%案件有基层力量参与。
力度:春雷滚滚、重拳出击
“盼星星、盼月亮,总算盼到了我们的‘血汗钱’,感谢法院!”4月2日,7名农民工来到商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从工作人员处领取了各自被拖欠的工资,共计8万元。
何某等7人曾于王某经营的企业打工,后因经营不善,该企业倒闭,但被拖欠的工资长期未付,何某等人索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立即多方联系王某到场,但均未果。4月初,得到王某现身的消息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其发出预拘留警告,说明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后果,王某承诺尽快筹集齐资金。此后,办案法官又反复与王某沟通,跟进、督促筹款,最终让剩余工资兑付到位。这是今年2月以来,商南法院部署开展“2024春剑·法护民生”执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个生动缩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商洛两级法院坚持常态化执行与专项行动相结合,聚焦涉民生案件、小标的案件,在全市部署开展“秦岭风暴”“洛州春雷”等执行专项行动24场次,利用曝光一批、悬赏一批、惩戒一批、拘留一批、公布一批、震慑一批“六个一”举措,打击各类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严重失信行为。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6713件,执行到位金额8.24亿元,达成执行和解1562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96人次,限制高消费2890人,拘留144人,带动1429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清偿。
温度:如我在执、春风化雨
“不是我不还钱,因为冬季草料缺乏,牛掉膘厉害,如果现在出售,我的损失会更大。眼下开春了,草料充盈,到夏季肉牛膘肥体壮时,我卖个好价钱一定把账还了。”3月18日,见到上门来的洛南县人民法院法官时,当事人杨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
杨某曾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某银行借款5万元,后未能按期还款被起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查控未发现杨某名下可有供执行财产。于是,法官又找到杨某住处,发现其饲养着10多头肉牛,便商谈可否变卖后偿付借款。但杨某表示,肉牛饲养周期长、难度大,当前还不是出售的有利时机。为显示诚意,杨某向执行法官作出书面保证,承诺7月份将肉牛出售后,积极偿还全部欠款。考虑到杨某的实际情况,法官及时与银行取得联系,一番入情入理的劝说后,对方表示理解,案件遂暂缓执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容易,但怎样让当事人拿到手的一纸文书变“真金白银”、解燃眉之急的同时,权衡好各方利益,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则考验着执行法官的智慧和能力。目前,商洛两级法院共执结小标的案6779件,执行到位率77.91%,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足感持续提升。
“小标的案件多发生在近邻、亲戚、朋友、熟人间,下一步,商洛两级法院一方面将坚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秉持善意文明理念,将法、理、情贯穿全执行过程,通过建立预惩罚、执前督促履行机制,善用‘活封活扣’等手段,推进执源治理,对被执行人展开思想疏导,以案说法,促使主动履责,推动诚信社会体系建设。”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