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 选举工作委员会和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文章字数:207
根据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相关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商洛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和市委工作要求,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将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和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和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