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助推商洛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章字数:3499
商洛市首届高价值专利大赛成功举办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柞水(黑)木耳授牌仪式
举办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座谈会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去年以来,我市抢抓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发展机遇,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以服务和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地方特色产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在商标注册、专利培育、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知识产权力量。2024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
高起点谋划 近距离服务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稳步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讲话,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清单》,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质量考核和市场监管工作考核,把“专利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指标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把知识产权保护任务落实情况列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督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开展方式和对象范围对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
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3年推进计划》,研究《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落实措施,并组织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扎实整改。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柞水县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地理标志类试点县,商南县、丹凤县、山阳县通过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验收。商南县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镇安县争创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我市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大厅,编制发布了《商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二版)》,涉及服务事项28项。2023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洛商标受理窗口获批并正式对外办公,全年受理商标申请28件,接受咨询180余次,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2023年8月,商洛学院获批了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填补全市信息服务网点空白。
为了加强地方特色品牌培育保护,我市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工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持续开展“洛南豆制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组织了“陕西好商标”推荐评选和“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盘龙七”“安森曼”等3个商标新获“陕西好商标”荣誉,“丹凤葡萄酒”入选国家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指导名单,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16178件,同比增长10.4%。
高标准规范 好品牌拓展 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水平,是推动企业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2023年7月27日,第二届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决赛在西安举行。经过激烈的角逐,我市选拔推荐的盘龙公司从全国10多个省市的320个项目参赛团队中脱颖而出获得三等奖。高价值知识产权与科技型企业建设密切相关。为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我市积极开展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三年行动,服务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工程,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省级示范企业1家,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0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7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18家。同时,积极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商洛大健康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列入2023年全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先后对6家中小企业11个专利项目给予了奖补,为陕西盘龙、宏科建材、山阳瑞裕等公司兑现专利转化资金50余万元。2023年4月,成功举办了商洛市首届高价值专利大赛,16家民营企业参赛,8个项目获奖。去年以来,全市新获授权专利507件,同比增长3.2%;有效发明专利量261件,同比增长16.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288件,同比增长17.4%;全市拥有高价值专利66件,同比增长22.2%。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融合发展,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积极培育新材料、健康医药、绿色食品等“3+N”产业集群高价值知识产权,持续做大“菌果药畜茶酒”等特色品牌。为此,我市大力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模式,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培育保护,赋能生态优先绿色升级发展,坚持以生态产品发展推动乡村振兴。2023年,“柞水(黑)木耳”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洛南豆腐”“镇安象园茶”被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洛核桃”成功获欧盟和俄罗斯商标注册,在27个成员国互认互保。我市4家企业获得欧盟商标使用许可,产品远销意大利、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达1.5亿元。
核桃是商洛主要的地方特色农产品,是商洛绿色产业的“名片”,是促进商洛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我市在修订完善了6项核桃产业市级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积极申报了《地理标志产品 商洛核桃》省级地方标准,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该标准凸显了商洛核桃地域资源特征和独特的质量品质特性,为商洛核桃产品生产加工、质量检验、地标品牌保护、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去年以来,我市组织制定发布《核桃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核桃幼园套种大豆栽培技术规程》等18项市级标准,进一步促进了标准和品牌融合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达5件,分别为“商洛丹参”“洛南核桃”“洛南豆腐”“云盖寺挂面”“柞水(黑)木耳”;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分别为“商洛核桃”“洛南核桃”“镇安大板栗”“镇安板栗”“柞水木耳”“柞水大红栗”“柞水核桃”“洛南豆腐”“镇安象园茶”;授权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企业30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33家,产业发展得到有效保障。
高水平保护 大协作发力 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持续凝聚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保护创新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深化大保护机制建设,我市与汉中、安康等地市建立了秦岭生态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全省市场监管“一圈两区”执法协作座谈会在商洛召开,商南县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建立了陕豫鄂三市三地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协作座谈会2次,建立起行刑衔接、案件会商、调诉对接机制,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编纂发布《商洛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服务保障秦创原平台建设,成立了商洛市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检察保护中心,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印发《2023年商洛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全年部署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和“蓝天”“剑网”等专项行动16项,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各类主体1100余户。
为了加强“农高会”“丝博会”等展会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我市聚焦特色农产品、健康食品、道地药材等,协同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全年组织开展护航行动7次。圆满承办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地市120余人参加培训。在全省率先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认错认罚从宽”实施办法(试行)》。举办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三进”活动,走访企业26家。去年以来,立案查处知识产权案件侵权假冒36件、办结36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大保护格局逐渐形成。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指标以89.63分的成绩列全省第三位,连续三年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引导现有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探索建立非诉争端解决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8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10个,全年处理行政委托调解案件9件,调解成功率100%。持续开展信用监管,连续三年组织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及惩戒工作,抽查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监督检查对象49家,下发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告知书20份,约谈商标代理机构6家。处理非正常申请专利信息119件,撤回84件。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起点,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谋求保护、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发挥运用综合效益,主动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深入推进专利转化,强化全链条保护,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知识产权力量,奋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征程。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柞水(黑)木耳授牌仪式
举办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座谈会
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去年以来,我市抢抓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发展机遇,深入开展“三个年”活动,以服务和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地方特色产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在商标注册、专利培育、地理标志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知识产权力量。2024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
高起点谋划 近距离服务 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稳步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讲话,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清单》,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质量考核和市场监管工作考核,把“专利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指标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把知识产权保护任务落实情况列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督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时间、开展方式和对象范围对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切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
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2023年推进计划》,研究《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落实措施,并组织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扎实整改。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柞水县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地理标志类试点县,商南县、丹凤县、山阳县通过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验收。商南县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镇安县争创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区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我市全面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建立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大厅,编制发布了《商洛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二版)》,涉及服务事项28项。2023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洛商标受理窗口获批并正式对外办公,全年受理商标申请28件,接受咨询180余次,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不断增强。2023年8月,商洛学院获批了第二批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填补全市信息服务网点空白。
为了加强地方特色品牌培育保护,我市制定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商标品牌工作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持续开展“洛南豆制品”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组织了“陕西好商标”推荐评选和“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盘龙七”“安森曼”等3个商标新获“陕西好商标”荣誉,“丹凤葡萄酒”入选国家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指导名单,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16178件,同比增长10.4%。
高标准规范 好品牌拓展 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发展水平,是推动企业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2023年7月27日,第二届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决赛在西安举行。经过激烈的角逐,我市选拔推荐的盘龙公司从全国10多个省市的320个项目参赛团队中脱颖而出获得三等奖。高价值知识产权与科技型企业建设密切相关。为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我市积极开展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三年行动,服务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工程,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家、省级示范企业1家,新增知识产权贯标企业10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累计7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18家。同时,积极推进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商洛大健康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列入2023年全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先后对6家中小企业11个专利项目给予了奖补,为陕西盘龙、宏科建材、山阳瑞裕等公司兑现专利转化资金50余万元。2023年4月,成功举办了商洛市首届高价值专利大赛,16家民营企业参赛,8个项目获奖。去年以来,全市新获授权专利507件,同比增长3.2%;有效发明专利量261件,同比增长16.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288件,同比增长17.4%;全市拥有高价值专利66件,同比增长22.2%。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融合发展,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积极培育新材料、健康医药、绿色食品等“3+N”产业集群高价值知识产权,持续做大“菌果药畜茶酒”等特色品牌。为此,我市大力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模式,持续加强地理标志培育保护,赋能生态优先绿色升级发展,坚持以生态产品发展推动乡村振兴。2023年,“柞水(黑)木耳”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洛南豆腐”“镇安象园茶”被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洛核桃”成功获欧盟和俄罗斯商标注册,在27个成员国互认互保。我市4家企业获得欧盟商标使用许可,产品远销意大利、俄罗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额达1.5亿元。
核桃是商洛主要的地方特色农产品,是商洛绿色产业的“名片”,是促进商洛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我市在修订完善了6项核桃产业市级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积极申报了《地理标志产品 商洛核桃》省级地方标准,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该标准凸显了商洛核桃地域资源特征和独特的质量品质特性,为商洛核桃产品生产加工、质量检验、地标品牌保护、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去年以来,我市组织制定发布《核桃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核桃幼园套种大豆栽培技术规程》等18项市级标准,进一步促进了标准和品牌融合发展。
截至目前,我市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达5件,分别为“商洛丹参”“洛南核桃”“洛南豆腐”“云盖寺挂面”“柞水(黑)木耳”;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9件,分别为“商洛核桃”“洛南核桃”“镇安大板栗”“镇安板栗”“柞水木耳”“柞水大红栗”“柞水核桃”“洛南豆腐”“镇安象园茶”;授权使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称号企业30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33家,产业发展得到有效保障。
高水平保护 大协作发力 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持续凝聚
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就是保护创新和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深化大保护机制建设,我市与汉中、安康等地市建立了秦岭生态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全省市场监管“一圈两区”执法协作座谈会在商洛召开,商南县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建立了陕豫鄂三市三地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了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协作座谈会2次,建立起行刑衔接、案件会商、调诉对接机制,联合举办知识产权保护新闻发布会,编纂发布《商洛市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服务保障秦创原平台建设,成立了商洛市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检察保护中心,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印发《2023年商洛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全年部署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和“蓝天”“剑网”等专项行动16项,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各类主体1100余户。
为了加强“农高会”“丝博会”等展会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我市聚焦特色农产品、健康食品、道地药材等,协同做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全年组织开展护航行动7次。圆满承办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地市120余人参加培训。在全省率先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认错认罚从宽”实施办法(试行)》。举办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三进”活动,走访企业26家。去年以来,立案查处知识产权案件侵权假冒36件、办结36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大保护格局逐渐形成。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指标以89.63分的成绩列全省第三位,连续三年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引导现有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参与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探索建立非诉争端解决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8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构10个,全年处理行政委托调解案件9件,调解成功率100%。持续开展信用监管,连续三年组织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认定及惩戒工作,抽查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监督检查对象49家,下发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告知书20份,约谈商标代理机构6家。处理非正常申请专利信息119件,撤回84件。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起点,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谋求保护、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发挥运用综合效益,主动对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深入推进专利转化,强化全链条保护,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知识产权力量,奋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