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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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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法院系统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文章字数:643
  本报讯 (通讯员 潘 育)“这是给你们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希望你们认真读懂,自此以后不再是夫妻,但永远为人父母。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变化,都应尽心尽力给两个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孩子关心和关怀。”近日,商州区人民法院沙河子法庭法官张瑞给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说道。这是自今年4月15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我市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原告徐某与被告张某于2011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子,但一直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尤其在小儿子出生后,因随谁姓的问题导致双方矛盾加剧,日常争吵厮打不断,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原告两次起诉离婚,态度坚决。在法官主持下,二人调解离婚。承办法官及家事调解员向其宣读并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嘱咐双方要做到离婚不失位、离婚不缺爱,共同努力,消除离婚对未成年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引导未成年孩子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双方均表示将严格履行责任,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及时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精神和物质需求,用心给孩子创造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
  商州区人民法院切实发挥《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防止漠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情形发生的作用,有效汇聚沙河子法庭“家事法庭”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职能合力,主动延伸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职能,引导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当事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以司法力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