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文章字数:951
本报讯 (通讯员 吴 京)司法救助工作是一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的民生工程。商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发挥“三种履职”,对未成年被害人采用经济救助结合心理救助、法治宣传、检校共建综合保护的模式,传递司法的温度。截至5月23日,商南县检察院共发放《督促监护令》11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0多次,进学校、进社区、进乡镇开展法治宣传50多次,发放宣传手册、海报3000多份。
商南县检察院建立司法救助检察系统内部“一体化”联动机制,从“坐等送案”变为“上门问案”,通过加强与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办案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了解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困难情况,及时发现救助案件线索,让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在办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中,检察官发现涉及未成年被害人大都家庭收入微薄,特别是有些人身伤害的案件发生后,其身心受到极大创伤,无法开展正常的学习生活,依靠其监护人经济能力无法承担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治疗费用。经过走访调查摸清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后,未检部门与控申部门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通过简化审查程序,加快审查节奏,尽可能缩短救助周期,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相较于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遭受的创伤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持久,伤痛也更加难以愈合。为帮助被害人消除心理阴霾、走出困境,该院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辅导工作,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状态进行评估测试,为其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被伤害案件中,检察官发现有些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存在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由于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商南县检察院通过送达《督促监护令》的方式,督促、教育、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每个家庭状况,联合心理咨询机构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为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商南县检察院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积极搭建法治宣传和检校共建平台。深入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讲授儿童防性侵、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等公益课程,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宣传“强制报告”制度等方式,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商南县检察院建立司法救助检察系统内部“一体化”联动机制,从“坐等送案”变为“上门问案”,通过加强与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办案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了解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困难情况,及时发现救助案件线索,让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在办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中,检察官发现涉及未成年被害人大都家庭收入微薄,特别是有些人身伤害的案件发生后,其身心受到极大创伤,无法开展正常的学习生活,依靠其监护人经济能力无法承担被害人的正常生活和治疗费用。经过走访调查摸清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后,未检部门与控申部门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通过简化审查程序,加快审查节奏,尽可能缩短救助周期,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后,相较于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遭受的创伤更为严重,影响更为持久,伤痛也更加难以愈合。为帮助被害人消除心理阴霾、走出困境,该院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辅导工作,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状态进行评估测试,为其开展个性化心理疏导工作。在办理未成年人被伤害案件中,检察官发现有些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存在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由于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商南县检察院通过送达《督促监护令》的方式,督促、教育、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未成年子女的法定职责。同时根据每个家庭状况,联合心理咨询机构共同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为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商南县检察院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积极搭建法治宣传和检校共建平台。深入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讲授儿童防性侵、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等公益课程,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宣传“强制报告”制度等方式,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