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巡回审判进乡村是 司法为民的鲜活实践
张忠德
文章字数:808
  近日,在丹凤县峦庄镇西楼村的一棵核桃树前,法官用两根竹竿拉起一面横幅,横幅上“丹凤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几个大字格外醒目。树上还悬挂着鲜亮的国徽,下面摆着几张桌子。在庄严的国徽下,一个“简易法庭”被搬进了农家院落,丹凤县人民法院峦庄法庭法官在这里审理一起因地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被告均年过六旬且行动不便,遂决定将庭审现场搬至双方所在村落之中。这一做法,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相关程序和法律知识,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威严,起到了“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可以说,巡回审判进乡村,不仅是司法为民的鲜活实践,也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
  近年,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但有不少村民的法治意识仍较淡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懂得依法维权,或感情用事,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易引发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加之当前,乡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乡村留守群体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也相对较差,这给农村地区的法治教育开展造成了较大的阻碍。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巡回审判进乡村,不仅有助于平息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加强了法治宣传,丰富了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通过巡回审判,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了群众法律素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民利民的新窗口,对于拓宽农村法治教育的广度具有现实意义。笔者认为,不妨在各乡镇建立巡回审判点,切实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把具有普法意义的案件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以鲜活的真实案例让广大群众更直观地了解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普及与百姓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运用法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如此,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既治“已病”,又治“未病”,能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更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