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商洛中院打造基层法庭“全过程闭环治理机制”
文章字数:1183
  本报讯 (通讯员 郝 亮 侯向锋)6月12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十条措施”,旨在打造基层人民法庭“全过程闭环治理机制”和“全方位参与诉源治理机制”,加速构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商洛中院按照诉源治理工作要求,积极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创建“无讼”村(社区),持续推进“全过程闭环治理机制”和“全方位参与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格局。
  为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立,商洛中院坚持矛盾不上交,加强与综治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等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以社区法官工作室、法官驻点、巡回办案等方式就地妥善化解纠纷,将大部分群体性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
  为加强诉源治理闭环机制建设,规范矛盾纠纷分流,商洛中院分别建立纠纷登记流转、委托调解、通报发送等制度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处理,并将相关情况定期沟通反馈。
  商洛中院建立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研判机制,加强诉前调解分析研判。经研判,诉前调解无法解决的疑难复杂案件,要尽快引入诉讼程序,坚决杜绝久调不决、程序空转、有案不立。
  为把诉调对接的“调解”职能向前延伸,商洛中院不断强化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职能,打造镇级专业调解团队,成立家事纠纷、劳动争议、涉农纠纷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
  商洛中院建立并积极推行巡回审判机制,不断做实巡回审判工作。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的作用,在巡回审判现场组织群众座谈,听取群众意见,研判社情村情,发现解决矛盾纠纷。
  商洛中院注重发挥庭审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积极邀请网格员、调解员、群众代表等观摩庭审,聘请以上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协助人民法庭开展送达、调解等工作,提升其法律素养和调解能力。
  为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商洛中院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选取本地普遍的、涉及发展和稳定的案件,通过巡回审判、庭审观摩等方式,到单位、村组、社区、学校向群众、职工、师生宣讲法律,不断提升其法治意识和遇事找法、依法办事能力。
  商洛中院大力推行“示范判决+类案调解”模式,扎实做好“法官进网格”工作,及时推送法律知识、示范判决、典型案例,切实提升辖区社会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
  按照季度、半年、全年的频次,商洛中院及时报告通报人民法庭的执法办案情况和整体工作情况,以及辖区各村组的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和诉源治理工作情况。对于没有形成纠纷但具有潜在风险的社会问题,向镇(街道)、村组以及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对于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及时通过司法建议、专项报告等方式,进行反馈、科学决策。
  “今后一段时间,商洛两级法院将扎实开展‘人民法庭工作推进月活动’,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纠纷。”商洛中院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