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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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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情暖困难妇女
本报通讯员 陈涛 何彬
文章字数:665
  “感谢检察院的帮助,在我生活极度困难的时刻帮我申请到这笔救助金,不仅让我缓解了当前的经济困难,更让我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我会努力把自己照看好,把日子过好!”6月17日,洛南县石坡镇村民张某某委托亲属将一封感谢信送至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感谢其对她的帮助。
  今年1月,洛南检察院干警在石坡镇走访时了解到57岁的张某某因案致贫,需要帮助。据了解,2023年春节期间,张某某的丈夫被同村的精神病人手持木棍殴打致死,她也被打伤倒地。丈夫的离世,对这个家庭而言,更是失去了家中的顶梁柱。由于施害方家境困难,无力赔付,面对高额的丧葬费、救治医药费,她的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年岁渐长加之债款的重负,患有高血压等基础性疾病,她需要长期用药。深入了解情况后,检察官初步认为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为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随后,检察官们多次往返于法院、镇(街道)、村委会、张某某的家中,调查其家庭情况以及案件相关判决、赔偿执行等情况,收集材料,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核实。于3月份上报市检察院。经过努力,为张某某申请到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由村镇携手依照相关政策标准为她申办了低保。
  6月中旬,收到救助金后,张某某满怀感激。由于人在外地不能亲赴现场,她特地委托亲属把感谢信送到洛南检察院。
  近年来,洛南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关注困难妇女群体等专项活动,大力推进农村困难妇女、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专项救助,构建由检察机关牵头、协调多元救助主体、综合采取多种救助措施的“检察+N”救助格局,有针对性提供精准的多元救助,擦亮“暖心关爱”品牌底色,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浓浓的司法暖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