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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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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红豆杉有了防护栏
本报记者 张 英 通讯员 黄 莉
文章字数:1298
  野生红豆杉被称为“植物界的大熊猫”,属于国家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在山阳县境内生长着一棵树龄超过3000年的红豆杉,被评为“秦岭红豆杉王”。然而,这么珍贵的古树却一度遭遇生存危机。
  今年3月,山阳县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平台出现这样一条信息:“我们村里有一棵‘神树’红豆杉,已经生长了上千年了,最近这棵树周边在修路,古树可能会被破坏,请你们去现场看一看。”工作人员看到信息后,立即前往城关街道葛条村走访调查。
  在现场,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发现古树部分枝干被人为砍伐,还有部分电线悬挂在古树枝干上,枝条上挂满铁丝、绳子等物品,古树底部放有香炉,旁边有一个“小庙”,遍地铺满鞭炮燃烧后的灰烬和纸屑,古树周边本应是原始土壤的地方铺满了石块,古树旁边正在施工修路。
  “这棵树比我们村子还古老,打从我出生起就听父辈谈起过,这棵树可神了,哪个家里的娃娃出生或者生病了,都要去这树下拜一拜,保准娃娃长得健康又结实。”村里一位老人谈起这棵树满是敬畏之情。
  当被问起古树周围施工的缘由时,村党支部书记郭等存说:“这棵树是我们村子的‘守护神’,村上打算利用古树的名气发展乡村旅游,还申请了专项资金,修路是为了在这里修建停车场,然后再把路面硬化,让游客近距离观赏。”
  摸清古树生长环境遭到破坏的原因后,检察官又到林业部门了解情况。据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棵古树已经被列入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目录,经专家评定树龄超过3000年,属于特级保护古树。虽然给古树挂了牌子,但是没有其他管护措施。
  随后,县检察院召开了古树名木保护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结合听证意见,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当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古树。同时,组织检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召开会议商议,对古树保护进行研讨。
  为充分尊重当地风俗,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特地建议在整改过程中不要拆除“小庙”,给村民们留下传承已久的“信仰”。同时,保护措施不能影响当地发展康养旅游项目。在经过多轮磋商研讨、专家评估后,当地政府部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和技术指导。目前古树周边杂物已清理,地面恢复了原始土壤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养护。”山阳县林业局负责人表示。
  两个月后,针对古树保护情况,县检察院专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古树保护情况进行了回访。“这棵古树现在枝繁叶茂、神采奕奕,还结出了稀有的果子,古树周边设立了防护栏。有了防护栏,这棵古树就像有了家,多亏检察机关帮古树安了家。”周边村民纷纷夸赞。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山阳县检察院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有关部门协同履职,凝聚保护合力。经过两个多月的摸排,有关部门为全县276棵古树名木建立了档案、悬挂了保护牌,对其中超过1000年树龄的8棵特级古树实行专门保护。同时,县检察院联合林业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意识。
  古树名木不仅是珍贵的物种资源,还是见证历史探索自然的“活化石”,更承载着老百姓的乡愁。这几年,山阳县在强化古树保护、维护古树健康的同时,广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让绿色“活化石”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