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法院获评省级诉源治理改革工作先进集体
文章字数:933
本报讯 (通讯员 盛玉花)7月2日,全省深化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榆林市召开,洛南县人民法院荣获“全省2023年度诉源治理改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全省7家受表彰的法院之一。
2023年以来,洛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改革创新,以能动司法凝聚多元解纷基层合力,探索实践“三提三交三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法,将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洛南法院制定出台了《洛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协调推动县委办、政府办、平安办等部门印发了《洛南县加强诉源治理推行“1+N+1”多元解纷机制》《洛南县实施“三项机制、三大工程、一项活动”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方案(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构建“党委领导、府院联动、法院主推、全民参与”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创新推出“三提三交三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法。
为使诉源治理工作标准规范,高效便民,洛南法院研究出台了《洛南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制度(试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采用“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处理了一大批邻里纠纷、离婚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矛盾纠纷。从已发未讼、纠纷已讼、判后治理3种时态着手,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专人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院机关成立诉前调解工作站,将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依托杨灵芝诉前调解工作室,常态化开展诉前分流调解工作;在永丰、景村、花石浪3个案件量较多的法庭,聘请专职调解员驻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挂牌成立了洛南法院执前和解工作室,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积极采用执前和解的方式实现胜诉权益。
洛南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在未设法庭的镇(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点7个,在矛盾纠纷多发的村(居)设立诉源治理法务庭7个,成立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3个。在四皓街道柳林社区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依托共享法庭,推行社区诉源治理“1343机制”,解决群众矛盾及诉求。同时,将协调联动,形成基层共建共治共享合力作为诉源治理的重中之重,分别与商南县政府、丹凤县政府共同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府院”联动机制,与洛南县司法局、工商联、工会等10个县级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建立了诉源治理联动机制。
2023年以来,洛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改革创新,以能动司法凝聚多元解纷基层合力,探索实践“三提三交三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法,将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洛南法院制定出台了《洛南县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协调推动县委办、政府办、平安办等部门印发了《洛南县加强诉源治理推行“1+N+1”多元解纷机制》《洛南县实施“三项机制、三大工程、一项活动”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方案(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构建“党委领导、府院联动、法院主推、全民参与”的诉源治理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并创新推出“三提三交三确保”诉源治理工作法。
为使诉源治理工作标准规范,高效便民,洛南法院研究出台了《洛南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制度(试行)》《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采用“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成功处理了一大批邻里纠纷、离婚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矛盾纠纷。从已发未讼、纠纷已讼、判后治理3种时态着手,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专人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院机关成立诉前调解工作站,将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依托杨灵芝诉前调解工作室,常态化开展诉前分流调解工作;在永丰、景村、花石浪3个案件量较多的法庭,聘请专职调解员驻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挂牌成立了洛南法院执前和解工作室,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积极采用执前和解的方式实现胜诉权益。
洛南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在未设法庭的镇(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点7个,在矛盾纠纷多发的村(居)设立诉源治理法务庭7个,成立综治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3个。在四皓街道柳林社区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依托共享法庭,推行社区诉源治理“1343机制”,解决群众矛盾及诉求。同时,将协调联动,形成基层共建共治共享合力作为诉源治理的重中之重,分别与商南县政府、丹凤县政府共同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府院”联动机制,与洛南县司法局、工商联、工会等10个县级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建立了诉源治理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