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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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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严明防汛工作纪律
文章字数:507
  本报讯 (通讯员 刘方健)为确保全县安全度汛,镇安县纪委监委主动靠前监督,明确“十个严禁”要求,严明防汛工作纪律,以强有力监督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汛期来临前,镇安县纪委监委下发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把抓好防汛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明确了“十个严禁”要求,即: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不顾大局,推诿扯皮;严禁擅离职守,未经请示同意私自外出;严禁麻痹大意,值班值守、巡查排查流于形式;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乱报汛情灾情;严禁防汛期间违反规定饮酒、娱乐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资金和物资;严禁借防汛救灾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对防汛工作要情、信息、文件等文书办理拖沓;严禁散布、传播谣言,私自发布不实消息。
  为保证“十个严禁”要求落到实处,镇安县纪委监委主动履行监督责任,采取“室组”联动监督、与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等方式,加大监督频次,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开展“室组”联动监督1轮次,电话抽查防汛值班人员在岗情况2轮次,联合应急、督查等部门开展突击检查3次,发现并督办整改值班人员不在岗、防汛物资准备不到位等问题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