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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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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严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纪律要求
文章字数:1020
  本报讯 (记者 汪 瑛)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主体责任,以优良作风开展防汛救灾。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严明纪律要求,坚守工作岗位,自觉做到“十严禁十严格”: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切实履行防汛救灾职责;严格服从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坚决扛牢防汛救灾政治责任。严禁不以为然、不顾大局,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人盯人”防抢撤、临灾预警“叫应”等机制,树牢大局意识,抓执行、促落实。严禁慵懒拖沓、推诿扯皮,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落实防汛救灾各项措施,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通力合作。严禁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未经请示同意私自外出;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关闭通信工具,确保讯息渠道通畅。严禁麻痹大意、经验主义,值班值守、巡查排查流于形式;严格开展巡查排险,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排除化解险情,杜绝侥幸心理。严禁欺上瞒下、自以为是,瞒报、漏报、迟报、乱报汛情灾情;严格执行重大信息报送制度,发生重大事项、险情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按程序及时报告。严禁铤而走险、顶风违纪,防汛期间违反规定搞饮酒、娱乐等活动;严格落实防汛救灾期间干部纪律作风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和物资;严格落实防汛救灾物资、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确保物资经费高效使用。严禁巧立名目、铺张浪费,借防汛救灾之名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制造恐慌、散布谣言,私自转载、发布、传播不实消息;严格维护防汛救灾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和命令,加强防守巡查,强化应急救援,拧紧责任链条,确保防汛救灾工作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下沉一线、靠前监督,对在防汛工作中擅离职守、失职渎职,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一律先通报后处理。对防汛救灾中滥用职权以及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汛救灾资金与物资,借机违规发放各类补贴、奖金和实物,防守巡查不到位、抢险救援不及时,瞒报、漏报、迟报重大险情等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重从快追责问责,为打赢防汛救灾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