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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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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检察院开展高考录取反诈宣传
文章字数:614
  本报讯 (通讯员 吴 京)“阿姨,你家小伙子考得很不错呀,录取通知书到了,有些东西不能发朋友圈,一旦泄露被诈骗和骚扰的几率会大大增加。”今日,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向居民王大姐这样说道。
  随着陆续到了考生们领取录取通知书的阶段,这些令人欣喜和值得纪念的时刻,也让不少喜欢拍照留念的同学激动不已,纷纷发圈晒照与大家一起分享喜悦,但也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商南县检察院结合全县平安创建工作,深入辖区街道开展“高考考后提醒与大学录取前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向居民群众派发法治宣传资料,进行有关录取前夕预防诈骗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检察官总结了五个不能晒,向居民群众宣传讲解:一是不能晒准考证,如果考生把准考证晒到朋友圈,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很容易被复制,而且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务必保管好准考证;二是考生号和密码不能晒,考生号是整个高考期间使用最多的号码,高考成绩查询、录取结果查询、体检结果查询都需要输入;三是成绩查询页面不能晒,这类照片会暴露考生号、姓名等重要信息;四是高考志愿表不能晒,晒高考志愿表容易泄露个人信息;五是录取通知书不能晒,录取通知书上记载了考生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考生号、录取专业甚至大学学号等重要信息,所以录取通知书尽量不要对外公开,如果需要公开,只公开封面或信封即可。
  “还好你们及时来提醒,我得和家里大人、小孩好好说下,不能乱发乱晒。”一位群众听完检察官宣讲后,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