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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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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专项检查卫生用农药产品
文章字数:458
  本报讯 (通讯员 代绪刚 樊 轲)7月25日至8月1日,商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卫生用农药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规范卫生用农药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卫生用农药销售使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此次行动,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蚊香、杀虫气雾剂、电热蚊香液、电热蚊香片、驱虫花露水等卫生用农药。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行专柜销售,经营的产品是否有农药登记证号、是否有追溯码、农药标签内容是否规范等,现场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对农药标签信息进行查询核对,详细检查标注防蚊驱蚊功能的花露水、蚊香、防蚊液、驱蚊手环等产品的生产登记、标签标注、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要求经营单位做到依法经营,严把进货关、质量关,保障追溯信息畅通;做到药品、食品分开销售,对过期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严禁销售。针对部分经营主体法律意识淡薄,执法人员现场发放《致卫生用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一封信》《规范全县经营卫生用农药产品告知书》《紧急提醒》,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增强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