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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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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强化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建设
文章字数:973
  本报讯 (通讯员 寇 鑫 张全鹏)8月5日,笔者从洛南县统计局了解到,洛南县采取有效措施,选优配强统计干部,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工作水平,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基层统计是统计工作的“活水源头”,针对基层统计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统计队伍不稳定、数据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洛南县健全完善镇(街道)统计工作机制,提出8条过硬措施,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洛南县注重组建基层统计机构,各镇(街道)建立统计信息工作站,设立专门的统计岗位,配备1—2名专职统计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统计信息工作组,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网络和组织机构,确保镇村统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健全基层统计制度,明确统计工作职责,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建立统计风险防控机制,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严控数据质量风险点,坚决杜绝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建立政策激励机制,调动调查对象统计工作积极性,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基层统计培训,增强统计人员对统计方法、统计制度、统计指标、统计口径、统计法律制度和计算机操作应用软件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建立基本数据资料库,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定基层统计队伍。镇(街道)要选优配强统计人员,明确1—2名统计干部,选好配强村组统计人员,确保基层统计工作人员稳定。建好统计台账。各镇(街道)统计台账应当以统计原始记录或基层报表为依据,数据要做到“三个一致”,即与上报县级的数据一致、与村(社区)级报送的数据一致、与现场实物或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基础数据一致。做好资料归档。各镇(街道)统计信息工作站要对历年统计资料分类分期进行整理,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存,以便上级统计部门进行执法检查。规范业务移交。各镇(街道)统计人员发生变动时,县统计局要指派人员督促原统计人员将所有统计资料及时、完整地移交给接任统计人员,并填写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确认。强化镇(街道)统计工作保障,全面推行统计机构标准化建设,对实现有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制度、有专职干部、有统计网络、有统计台账、有办公设备、有经费和达到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规范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手段信息网络化、统计工作法制化、统计宣传经常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的“八化”要求的镇(街道),给予以奖代补。